證券代碼:002132證券簡稱:恒星科技公示序號:20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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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行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或“恒星科技”)接到河南鄭州中級法院送達《民事裁定書》(2023)豫01民終7234號,現就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況
公司在2017年4月11日與揚州市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下稱“揚州市尚德機構”)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揚州市尚德機構將其持有的股份以人民幣5,200萬余元出售給恒星科技。后揚州市尚德機構被揚州市榮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揚州市榮德”)資產重組,揚州市榮德與常州市順風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常州市順豐”)簽定債權轉讓協議,將這些股權轉讓款出售給常州市順豐。常州市順豐于2022年9月20日起訴公司,訴請法院栽定恒星科技付款rmb5,200萬余元及利息。
河南省鞏義市法院于2023年4月17日做出(2022)豫0181民初6754號民事裁定書,判決如下:駁回申訴上訴人常州市順豐的訴請;于2023年4月18日做出(2022)豫0181民初6754號之一裁定書,判決如下所示:此案按揚州市榮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案解決。常州市順豐不服氣河南省鞏義市法院的民事判決,向河南鄭州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河南鄭州中級法院依法予以了案件審理。因原告常州市順豐接到法院催款訴訟費用工作的通知后仍然不予以交納。河南鄭州中級法院于2023年5月23日做出(2023)豫01民終7234號裁定書,判決如下所示:此案按原告常州市順豐全自動撤回上訴解決。一審判決始行判決書送到之日起產生法律認可。本判決為終審裁定。
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佛山市法院證明文件:我院所作出的(2022)豫0181民初6754號上訴人常州市順風光電材料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南省行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河南省恒成通科技公司、揚州市榮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民事裁定書已經在2023年05月24日起效。
二、對企業的危害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及以上判決,企業將這些賬款由債務轉到其他業務收入,預計提升企業今天資產總額5,200萬余元,最后對企業的危害以審計公司審計結論為標準。
三、備查簿文檔
河南省鞏義市法院(2022)豫0181民初6754號民事裁定書
河南省鞏義市法院(2022)豫0181民初6754號之一裁定書
河南鄭州中級法院(2023)豫01民終7234號裁定書
河南省鞏義市法院(2022)豫0181民初6754號證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行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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