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號:601021股票簡稱:春秋航空公示序號:2023-020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數量達到62,086,092股
·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5日
一、此次限售股上市種類
此次發售流通增發股票歸屬于公開增發增發股票。
(一)審批狀況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批準[2022]300號)審批,春秋航空批準公開增發不得超過274,938,813股新股上市。此次具體發售62,086,092股。
(二)備案狀況
本次發行新增加股權已經在2022年12月2日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結束股權登記。
(三)鎖定期分配
此次非公開發行自發售完畢之日起6個月不得轉讓,詳細如下:
二、此次增發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總數變化趨勢
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新增加股權62,086,092股,總市值調整為978,548,805股,此次增發股票占發行后企業總市值比例是6.34%。
此次公開增發增發股票形成后至本審查建議出示日,企業未出現因股東分紅、公積金轉增等原因導致總股本總數發生變化情況。
三、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相關服務承諾
依據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此次非公開發行結束后,發售目標所申購的股權自發售完畢之日起6個月不得轉讓。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請辦理解除限制股權限購股東均認真履行了以上服務承諾,不會有有關服務承諾不履行從而影響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現象。此次申請辦理上市增發股票持有者沒有其他尤其服務承諾。
四、中介服務審查建議
瑞銀證券有限公司(下稱“瑞銀證券”或“承銷商”)做為春秋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春秋航空”或“企業”)2022年度公開增發A股個股的承銷商,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持續督導》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需求,對春秋航空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限售解禁發售商品流通事項展開了謹慎審查,經核實,瑞銀證券覺得:
春秋航空此次限售解禁發售商品流通合乎《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總數、發售流通時間合乎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其公司股東服務承諾;截止到本審查建議出示日,春秋航空對此次限售股份發售商品流通事宜的信息披露真正、精確、詳細。
綜上所述,承銷商對春秋航空此次非公開發行限售解禁發售商品流通事宜情況屬實。
五、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5日;
2.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數量達到62,086,092股,占公司股權總量的6.34%;
3.此次解除限售股公司股東數量達到14名,股權解除限售及發售商品流通明細單如下所示:
六、股本變動結構表
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后,企業公司股權結構變化如下所示: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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