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57證券簡稱:*ST正邦公告編號:2023-076
轉債代碼:128114轉債簡稱:正邦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風險提示:
2022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決定書》,法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及上海市錦天城(南昌)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目前,公司各項預重整工作均有序推進。在報名期限內,共有11家意向投資人(聯合體視為1家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參與公司重整投資,上述11家意向投資人均已提交報名材料并足額繳納保證金。目前公司正在配合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并進行磋商洽談。后續公司及管理人將在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下,通過遴選程序確定最終中選投資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受理重整申請的裁定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因此,若南昌中院正式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正邦轉債”將于公司重整受理之日提前到期?!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進入債權申報期,債權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債權進行債權申報,重整受理之日持有“正邦轉債”的債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債權進行債權申報,債權類型為無財產擔保普通債權。根據司法實踐,普通債權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時清償比例可能較小,實際清償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鑒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且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具體時間(即正邦轉債到期時間)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為充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債券持有人因無法及時行使轉股權利而造成損失,為可轉債的轉股保留較為充分的流動性緩釋時間與空間,達成可轉債的風險處置目的,公司董事會提議召開“正邦轉債”持有人會議,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的轉股期限?,F特向債券持有人會議提議:若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破產申請,保留“正邦轉債”的轉股期限至破產受理后第30個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30個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債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轉股的權利。
為充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正邦轉債”持有人提供流動性的風險緩釋空間及時間,并結合市場交易慣例,公司董事會提議召開“正邦轉債”持有人會議,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的交易期限?,F特向債券持有人會議提議:若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保留“正邦轉債”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個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15個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上述議案尚需2023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
如果法院未能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或重整失敗,公司可能會面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正邦轉債”在相關程序中的清償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基本情況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1017號)核準,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公開發行了1,60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債券”),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總額160,000.00萬元人民幣。
?。ǘ┛赊D債上市情況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0]號619號”文同意,公司160,000.00萬元可轉債于2020年7月15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正邦轉債”,債券代碼“128114”。
二、本次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具體內容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正邦轉債”2023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議案》,公司董事會提議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開“正邦轉債”2023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關于推選“正邦轉債”受托管理人并授權參與公司預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的議案》《關于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轉股期限的議案》及《關于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交易期限的議案》。議案主要內容如下:
議案1:考慮到“正邦轉債”債券持有人數眾多,為了便于債券持有人集中、高效主張權益,保障正邦科技預重整及重整(如有)的順利推進,因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為“正邦轉債”承銷機構,依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債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發行的承銷機構或其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擔任”,現提議推選國信證券作為“正邦轉債”全體未償還債券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簡稱“受托管理人”),并擬由公司、管理人與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受托管理協議》。截至本議案發布之日,國信證券未持有“正邦轉債”。
議案2:鑒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且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具體時間(即正邦轉債到期時間)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為充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債券持有人因無法及時行使轉股權利而造成損失,為可轉債的轉股保留較為充分的流動性緩釋時間與空間,達成可轉債的風險處置目的,公司董事會提議召開“正邦轉債”持有人會議,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的轉股期限?,F特向債券持有人會議提議:若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破產申請,保留“正邦轉債”的轉股期限至破產受理后第30個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30個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債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轉股的權利。
議案3:鑒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且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具體時間(即“正邦轉債”到期時間)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此為充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正邦轉債”持有人提供流動性的風險緩釋空間及時間,并結合市場交易慣例,公司董事會提議召開“正邦轉債”持有人會議,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的交易期限?,F特向債券持有人會議提議:若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保留正邦轉債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起第15個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15個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
上述議案尚需2023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因此,若南昌中院正式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正邦轉債”將于公司重整受理之日提前到期?!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進入債權申報期,債權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債權進行債權申報,重整受理之日持有“正邦轉債”的債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債權進行債權申報,債權類型為無財產擔保普通債權。根據司法實踐,普通債權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時清償比例可能較小,實際清償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三、風險提示
2022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決定書》,法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及上海市錦天城(南昌)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目前,公司各項預重整工作均有序推進。在報名期限內,共有11家意向投資人(聯合體視為1家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參與公司重整投資,上述11家意向投資人均已提交報名材料并足額繳納保證金。目前公司正在配合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并進行磋商洽談。后續公司及管理人將在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下,通過遴選程序確定最終中選投資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受理重整申請的裁定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因此,若南昌中院正式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正邦轉債”將于公司重整受理之日提前到期?!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進入債權申報期,債權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債權進行債權申報,重整受理之日持有“正邦轉債”的債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債權進行債權申報,債權類型為無財產擔保普通債權。根據司法實踐,普通債權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時清償比例可能較小,實際清償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鑒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且人民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具體時間(即正邦轉債到期時間)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為充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債券持有人因無法及時行使轉股權利而造成損失,為可轉債的轉股保留較為充分的流動性緩釋時間與空間,達成可轉債的風險處置目的,公司董事會提議召開“正邦轉債”持有人會議,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的轉股期限。現特向債券持有人會議提議:若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破產申請,保留“正邦轉債”的轉股期限至破產受理后第30個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30個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債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轉股的權利。
為充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正邦轉債”持有人提供流動性的風險緩釋空間及時間,并結合市場交易慣例,公司董事會提議召開“正邦轉債”持有人會議,確定“正邦轉債”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后的交易期限?,F特向債券持有人會議提議:若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保留“正邦轉債”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個自然日下午15:00,自第15個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上述議案尚需2023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
如果法院未能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或重整失敗,公司可能會面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正邦轉債”在相關程序中的清償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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