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5月26日
一、公示基本資料
二、認購和贖出開放日及時長
1、對外開放日及對外開放時間
本集合計劃申請辦理集合計劃市場份額認購和贖出開放日為對外開放期內每一個工作中日,實際辦理時限為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穩定買賣日的股票交易時間,但管理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的需求或合同規定的相關規定公示暫停申購、贖出時以外。在密閉期限內,本集合計劃不予辦理認購、贖出等服務,都不掛牌交易。
集合計劃合同生效后,如出現一個新的證劵/期貨市場、證劵/期貨交易公司股票交易時間變更或別的突發情況,管理員將根據情況對上述情況對外開放日及對外開放時間進行一定的調節,但需在執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通告。
2、認購、贖出逐漸日及業務查詢時長
本集合計劃封閉期為每一開放期完畢之日次日起(含該日)至3個月對日前一日(含該日)期間。第一個封閉期為代表個開放期完畢之日次日起(含該日)至3個月對日前一日(含該日)期間。第一個封閉期結束后第一個工作中日起(含該日)進到第二個開放期,第二個封閉期為第二個開放期完畢之日次日起(含該日)至3個月對日前一日(含該日)期間,依此類推。若該對日無相匹配日期或屬于非工作中日的,則封閉期順延到下一個工作中日的前一日。本集合計劃封閉式期限內不予辦理認購與贖出等服務,都不掛牌交易。
本集合計劃自集合計劃合同生效日后或封閉式期滿后進到開放期,本集合計劃每3個月對外開放一次,每一次開放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日且一般不超過20個工作日日。期內可以辦認購、贖出或相關業務。如果在對外開放期限內產生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導致本集合計劃不能按時對外開放認購與贖出等服務,或根據合同規定需暫停申購或贖出等服務的,開放期時長中斷測算,在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相關因素清除之日下一個工作中日起,再次測算該開放期時長,直到達到開放期的時限要求,準確時間以管理員到時候公告為準。
管理員禁止在開放期以外的日期申請辦理集合計劃金額的認購、贖出或是變換。本集合計劃對外開放期限內,投資者在股票交易時間以外的時長明確提出認購、提現或變換申請辦理且登記機構確定接納的,其集合計劃市場份額認購、贖出價錢給下一對外開放日集合計劃市場份額認購、贖出的價錢。在開放期最后一個工作中日股票交易時間結束后明確提出相關辦理的,管理員將不受理。
本集合計劃此次申請辦理認購、贖出、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開放期為2023年5月29日起止2023年6月9日階段的工作中日,自2023年6月12日起本集合計劃將進入下一封閉期并暫停申購、贖出、定期定額投資等服務。
三、認購與贖出的基本原則
1、“不明價”標準,即認購、基金贖回價錢以申請辦理當日收盤后計算出來的集合計劃份額凈值為依據來計算;
2、“額度認購、份額贖回”標準,即認購以額度申請辦理,贖出以市場份額申請辦理;
3、當日的認購與贖出申請辦理還可以在管理員規定時間之內撤消;
4、贖出遵照“先進先出法”標準,即依照投資者擁有集合計劃市場份額備案日期先后順序開展次序贖出;
5、申請辦理認購、贖出服務時,必須遵循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持有者權益核心原則,保證投資人的合法權利不受損并獲得平等對待。
管理員可以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于該標準作出調整。管理員必須要在新規開始實施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通告。
四、認購與贖出程序
1、認購和贖出申請方法
投資者應該根據銷售機構所規定的程序流程,在開放期限內對外開放日的實際業務查詢期限內明確提出認購或贖出申請。
2、認購和提現的資金付款
投資者認購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時,務必全額的交貨認購賬款,投資者交貨認購賬款,認購創立;登記機構確定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時,認購起效。
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持有者提交贖出申請辦理,贖出創立;登記機構確定贖出時,贖出起效。投資人贖出申請辦理實施后,管理員將于T+7日(包含該日)內付款贖出賬款。遇證劵/期貨交易公司或貿易市場數據信息傳輸延遲、通信系統異常、金融機構數據交換系統常見故障或等非管理員及基金托管人能夠掌控的因素的影響業務流程處理程序時,贖出賬款順延到以上情況排除后的后一個工作日劃到。當發生巨額贖回或合同規定標明的別的中止贖出或減緩付款贖出賬款的情況時,資金的結算方法參考合同規定相關協議解決。
3、認購和贖出申請辦理確認
管理員要以股票交易時間結束之前審理合理認購和贖出申請辦理的那天做為認購或贖出申請辦理日(T日),正常情況下,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于該買賣實效性進行核對。T日遞交的合理申請辦理,投資者需在T+2日后(包含該日)到正規的銷售點銀行柜臺或者以銷售機構所規定的方法查看申請辦理確認狀況。若認購失敗,則認購賬款退給投資者。
集合計劃銷售機構對認購、贖出辦理的審理并不等于該申請辦理一定成功,而僅供參考銷售機構的確接受到申請辦理。認購、贖出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論為標準。針對申請辦理確認狀況,投資者需及時查看并妥當履行合法權益。
五、日常認購業務流程
(一)申購額度限制
1、投資者初次認購的每筆最少總金額rmb10元(含申購費),增加認購的每筆最少總金額rmb1元(含申購費)。各銷售機構對最少認購額度或買賣極差有別的所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項目要求為標準,但一般不能低于以上低限。管理員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及市場狀況,調節投資人初次認購和增加認購本集合計劃最低額度或總計申購額度限定。
2、投資人可數次認購,對單獨投資人的總計申購額度及持股數占比限定詳細有關公示。管理員有權對單獨投資者總計所持有的市場份額限制進行監管,但本集合計劃單一投資人擁有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數不可已超過集合計劃市場份額總量的50%(運行環節中,因份額贖回等情況造成處于被動已超過50%除外)。
3、管理員能夠要求單一投資人單日或每筆申購額度限制,明確的規定請參閱有關公示。
4、管理員能夠要求本集合計劃的總數量額度、當日申購額度限制以及單日凈申購占比限制,明確的規定請參閱有關公示。
5、當接納認購申請辦理對總量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持有者權益組成潛在性重要不良影響時,管理員應采取設置單一投資人申購額度限制或集合計劃單日凈申購占比限制、回絕超大金額認購、中止集合計劃認購等舉措,切實保護總量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擁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管理員根據項目投資運行與風險管控的需求,可采用以上方法對集合計劃經營規模給予操縱。實際見管理員有關公示。
6、管理員可以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調節這一規定申購額度等數量限制。管理員必須要在調節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通告。
(二)基金申購費率
投資者認購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時,需繳納申購費,基金申購費率依照申購額度下降,即申購額度越多,所適用基金申購費率越小。投資人在一天之內若是有幾筆認購,可用利率按每筆各自測算。實際基金申購費率如下所示:
本集合計劃的申購費由認購集合計劃市場份額的投資者擔負,主要運用于本集合計劃的品牌推廣、市場銷售、工商登記注冊等相關費用,不納入集合計劃資產。
管理員還可以在集合計劃合同約定的范圍之內調節利率或計費方式,并最晚應當一個新的利率或計費方式執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通告。
管理員能夠在沒有違法違規要求及集合計劃合同規定并且對總量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持有者權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之下依據市場狀況制訂集合計劃促銷策略,定期不定期地進行集合計劃營銷活動。在集合計劃營銷活動期內,按本監督機構要求履行必需相關手續,管理員可以適當降低集合計劃營業費用。
六、日常贖出業務流程
(一)贖回份額限定
1、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持有者可以將其或者部分集合計劃份額贖回,每筆贖出不能低于1份(如該帳戶在這個銷售機構托管額度不夠1份,則需一次性贖出所有市場份額);若某筆贖出可能導致投資人在銷售機構托管額度不夠1份時,管理員有權利將投資人在該銷售機構托管剩下市場份額一次性整個贖出。
2、管理員可以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調節這一規定贖回份額等數量限制。管理員必須要在調節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通告。
(二)贖回費率
本集合計劃的贖回費率在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持有者贖出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時扣除。集合計劃金額的贖回費率依照擁有時長下降,即集合計劃市場份額擁有時間越長,所適用贖回費率越小。
本集合計劃的實際贖回費率如下所示:
本集合計劃對連續持有期低于30日的投資者收取贖回費率,將全額的記入集合計劃資產;對連續持有期善于或等于30日但低于90日的投資者收取贖回費率,將不會小于贖回費率總額75%記入集合計劃資產。未歸于集合計劃財產一部分用于購買評估費和其它必需手續費。
注:原東海證券穩定升值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金額的擁有從登記機構確定投資者擁有該市場份額之日起持續測算。
管理員還可以在集合計劃合同約定的范圍之內調節利率或計費方式,并最晚應當一個新的利率或計費方式執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通告。
七、定期定額投資方案
定期定額投資方案就是指投資者根據相關銷售機構提交申請,承諾每一期認購日、扣費額度及扣費方法,由銷售機構于每一期承諾扣費日在投資者特定銀行帳戶內自動執行扣費及審理認購辦理的一種投資方法。
管理員還可以在開放期為投資者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方案,本集合計劃此次開放期的準確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起止2023年6月9日階段的工作中日。每筆最少定期定額投資申購額度為10元(含申購費)。投資者在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方案時需自主承諾每一期扣費額度,每一期扣費額度務必不少于管理員在有關公示或升級更新的募集說明書中中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方案最少申購額度。
八、集合計劃銷售機構
(一)銷售機構
(1)南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居所:江蘇省常州市延陵西街23號項目投資城市廣場18層
辦公地點:上海浦東新區東方路1928號南海證券大廈
法人代表:錢俊文
客服熱線:95531
公司主頁:https://www.longone.com.cn/
(2)上海市天天基金網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95021/400-1818-188
官網:fund.eastmoney.com
(3)南京蘇寧私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熱線:95177
官網:www.snjijin.com
(4)行成正行私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熱線:400-821-5399
官網:www.noah-fund.com
(5)小螞蟻(杭州市)私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熱線:400-0766-123
官網:www.fund123.cn
(6)光大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熱線:95595
官網:www.cebbank.com
(7)東海期貨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95531/400-8888-588
官網:www.qh168.com.cn
(8)浙江省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952555
官網:www.5ifund.com
(9)興業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95561
官網:www.cib.com.cn
(10)上海市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400-700-9665
官網:www.howbuy.com/
(11)京東商城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400-098-8511
官網:kenterui.jd.com
(12)浙江省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952555
官網:www.5ifund.com
(13)中證金牛(北京市)私募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客服熱線:400-8909-998
官網:www.jnlc.com
(14)珠海市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客服熱線:020-89629066
官網:yingmi.com
管理員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需求,挑選別的滿足條件的市場銷售機構銷售本集合計劃,管理員新增加或調整本集合計劃的銷售機構時,將于管理員網站公示。
(二)銷售模式
客戶可以根據南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銀行柜臺和電子交易系統開展本集合計劃的認購、贖出等交易。電子交易系統包含管理員企業官網(https://www.longone.com.cn/)和東海通APP。投資人可登陸管理方法人網站(https://www.longone.com.cn/)、東海通APP,在和管理員達到網絡交易的協議、接納管理員相關服務條款、掌握相關網絡交易的實際交易規則后,根據管理員電子交易系統開戶、認購、贖出等服務。
客戶可以通過以上別的銷售機構申請辦理本集合計劃的業務,主要申請辦理程序流程,以銷售機構有關規定為標準。
九、集合計劃份額凈值公示/盈利公示的公布分配
《集合計劃合同》實施后,在密閉期限內,管理員理應最少每星期在指定網址公布一次集合計劃份額凈值和集合計劃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放期限內,管理員必須在不遲于每一個對外開放日的次日,根據要求網址、集合計劃銷售機構網址或是服務網點公布對外開放日的集合計劃份額凈值和集合計劃份額累計凈值,并且在開放期首日公布上一封閉期最后一個工作中日的集合計劃份額凈值。
管理員必須在不遲于上半年度和本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址公布上半年度和本年度最后一日的集合計劃份額凈值和集合計劃份額累計凈值。
遇突發情況,經執行適度程序流程,可以適當延遲時間測算或公示。
十、別的必須提醒的事宜
1、本公告僅對該集合計劃對外開放認購、贖出業務相關事項給予表明。管理員報請投資人留意,《東海資管海鑫增利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東海資管海鑫增利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托管協議》和《東海資管海鑫增利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條文已經在管理方法人網站公布,請股民盡量認真閱讀。
2、管理員可以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調節申購額度和贖回份額等數量限制,管理員必須要在調節實施后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公示。
3、相關本集合計劃對外開放認購的明確的規定如有轉變,我們公司將再行公示。
4、煩請投資者關注適當性管理有關規定,提前準備風險測試,并根據自身風險承受度選購安全風險相符的商品。管理員服務承諾以誠實信用原則、盡職履責的原則管理和應用集合計劃財產,但是不確保集合計劃一定贏利,也不會確保最少盈利。煩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5、如有疑問,煩請打電話或登陸管理方法人網站掌握有關情況,熱線電話:95531,
企業官網:https://www.longone.com.cn/
特此公告
南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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