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根據利潤分配方案等狀況
1、2022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具有總市值3,326,264,570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2.41元(價稅合計),股票分紅總金額801,629,761.37元,不派股,不因公積金轉增總股本,剩下盈余公積結轉成本下一年度。
如在分配原則實施后企業總市值因為可轉債轉股、股份回購、股權激勵計劃行權、并購重組新增加股權發售等因素變化而變化的,依照分派總金額永恒不變的標準對比例開展適當調整。
2、自分配原則公布至執行期內企業總股本未產生變化。
3、此次開展的分配原則與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分配原則以及調節標準一致。
4、此次執行分配原則間距股東大會審議根據利潤分配方案的時間也不得超過2個月。
二、權益分派計劃方案
我們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為:以公司具有總市值3,326,264,570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2.41000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繳稅后,根據股票龍虎榜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人、QFII、RQFII及其擁有先發前增發股票的個人或證券基金每10股派2.169000元;擁有先發后增發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紅利稅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我們公司暫時不繳納個稅,待個人轉讓個股時,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注】;擁有先發后增發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基金涉及紅利稅,對香港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按10%征繳,對國內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
【注:依據先進先出法的基本原則,以投資人股票賬戶為基準測算持倉時限,持倉1個月(含1個月)之內,每10股補交稅款0.482000元;持倉1個月之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交稅款0.241000元;持倉超出1年,無需要補交稅款。】
三、證券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此次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為:2023年6月5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6日。
四、權益分派目標
此次分配對象是:截至2023年6月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式
1、我們公司本次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東紅股將在2023年6月6日根據公司股東代管證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機構)立即劃歸其資金帳戶。
2、下列A股股份的紅股由我們公司自主發放:股權激勵計劃增發股票。
企業因執行股權激勵計劃授于且并未開啟的員工持股計劃應得紅股由企業臨時保留,在這部分股權開啟之后直接發放到激勵對象,若這部分股權不可以開啟,則企業不會再派發此一部分紅股,由企業取回。
3、下列A股股東紅股由我們公司自主發放: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內(申請辦理日:2023年5月29日至備案日:2023年6月5日),若因自派公司股東股票賬戶內股權降低而造成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紅股不夠的,一切法律依據與不良影響我來企業自己承擔。
此次權益分派執行完成后,企業將依據《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對股權激勵方案涉及個股期權的行權價格作出調整,并根據相關規定執行相對應決議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義務。
六、咨詢管理公司
資詢詳細地址:浙江杭州市濱江區濱興路1399號
資詢手機聯系人:李思睿
熱線電話:0571-28939522
傳真電話:0571-28051737
七、備查簿文檔
1、企業第七屆股東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議;
2、企業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定;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有關確定此次權益分派準確時間布置的文檔。
特此公告。
浙江大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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