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066 證券簡稱:中信建投 公告號:2023-028號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
關于計提預期負債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為客觀、公平地反映中信建設投資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原則 13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計提預期負債,具體情況如下:
一、計提預期負債概況
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保持證券市場的穩定,公司作為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晶存儲)贊助商和主承銷商,與其他中介機構共同投資設立紫晶存儲事件提前支付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基金),提前支付合格投資者的投資損失。設立專項基金的投資規模為10億元,公司和其他中介機構在本公告發布前將設立10億元的投資轉入專項基金托管賬戶。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正式設立紫晶存儲事件提前賠償專項基金的公告》。
公司根據預期賠償的時間范圍、主體范圍、金額分擔比例、可能性等因素,確認預期負債的計提金額將超過公司2022年合并利潤表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10%,未確認與預期負債相關的可能賠償金額。
二、預計負債對公司的影響
預計上述負債預計將減少2023年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并相應減少公司的凈資產。目前,公司財務狀況穩定,預計負債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償付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三、計提預計負債的合理性說明
預期負債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謹慎原則計提。預期負債計提后,公司財務信息更加真實可靠。
特此公告。
中信建設投資證券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證券代碼:601066 證券簡稱:中信建投 公告號:2023-027號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
關于正式設立紫晶存儲事件提前賠償專項基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提示:
(1)2023年4月21日,中信建設投資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設投資或公司)宣布了《關于設立紫晶存儲事件預付款專項基金和申請適用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公告》。經籌備,公司會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榮成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正式設立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基金),對合格投資者的投資損失進行賠償。
(2)設立專項基金的目的是賠償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晶存儲)欺詐發行和非法信息披露(以下簡稱紫晶存儲事件)造成的合格投資者的投資損失。
(三)專項基金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律解釋)〔2022〕2)規則和標準,依法確定專項基金的具體賠償范圍和賠償金額計算方法。賠償金額限于合格投資者因紫晶存儲事件造成的實際損失,并依法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
專項基金的賠償范圍和賠償金額計算方法一經公告,在專項基金存續期間不得變更或撤銷。
(4)因紫晶存儲事件而遭受投資損失的合格投資者,接受賠償的,表明愿意與專項基金投資者達成和解,自愿了解專項基金投資者在紫晶存儲事件中的責任,并將紫晶存儲事件相關責任方主張虛假陳述損失賠償的權利轉讓給專項基金投資者,不再向紫晶存儲事件責任方索賠。
(五)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2023〕30)認定的責任方、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紫晶存儲股份的股東和上述主體的關聯方不屬于預付款對象;紫晶存儲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購買紫晶存儲股份,不屬于預付款對象。
(六)投資者在本公告“二、專項基金賠償范圍”以外的紫晶存儲股票投資損失不屬于專項基金賠償范圍。
(7)因各種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內接受預付款的合格投資者,可以在與專項基金投資者達成仲裁協議后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專項基金投資者對紫晶存儲及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收購發行人公開發行的所有新股”的承諾不承擔責任,專項基金的賠償范圍不包括回購股份的責任。
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和證券市場的穩定,中信建設投資作為紫晶存儲的贊助商和主承銷商,與紫晶存儲的其他中介機構(特殊普通合伙)會同會計師事務所、榮成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共同出資設立專項基金,對合格投資者的投資損失進行賠償。
現將專項基金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基金基本情況
(一)專項基金投資者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榮成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
(二)專項基金管理人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同意接受專項基金投資者的委托,擔任專項基金的經理,負責專項基金的日常管理和運營。
專項基金管理人成立賠償工作組,執行基金日常事務。
(三)專項基金托管銀行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是專項基金托管銀行。
專項基金托管銀行應當安全、完整地托管專項基金項下的基金資金,對基金資金設立單獨的賬戶,實行嚴格的賬戶管理,確保托管基金資金與自有資金和其他托管財產相互獨立。
(四)專項基金規模
設立專項基金的投資規模為10億元。
專項基金投資者在本公告發布前,將設立10億元的出資額全額轉入專項基金基金托管賬戶。如果最終完成有效申報的合格投資者的損失賠償金額高于上述設立的投資金額,專項基金投資者將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資金轉讓前及時投資差額資金。
(五)成立專項基金
自本公告首次發布之日起,專項基金成立。
(六)專項基金存續期限
專項基金的存續期為自專項基金成立之日起2個月。專項基金經理可以根據專項基金經營的實際情況延長專項基金的存續期。專項基金經理將聘請獨立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專項基金進行審計,并組織清算。
二、二。專項基金的賠償范圍
投資者交易紫晶存儲股票有下列情形的,屬于專項基金的賠償對象:2020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間買入,2022年2月11日仍持有紫晶存儲股票(含紫晶存儲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出售紫晶存儲股票或2022年3月15日前未出售紫晶存儲股票,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后仍存在損失。(不同情況下,合格投資者因紫晶存儲事件造成的實際損失,即本次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見后文)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30)認定的責任方、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紫晶存儲股份的股東和上述主體的關聯方不屬于預付款對象;紫晶存儲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購買紫晶存儲股份,不屬于預付款對象。
說明:
1、2020年1月31日,紫晶存儲在指定媒體上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招股意向書》,這是紫晶存儲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的實施日。
2、2020年4月23日,紫晶存儲在指定媒體上發表了《2019年年度報告》,2021年4月30日,紫晶存儲在指定媒體上發表了《2020年年度報告》。
3、2022年2月12日,紫晶存儲公告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當天是紫晶存儲證券虛假陳述的披露日。
4、自2022年3月15日披露之日起,紫晶存儲股票集中交易累計成交量達到可流通部分的100%,這是紫晶存儲證券虛假陳述的基準日。
三、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專項基金的賠償金額僅限于合格投資者因紫晶存儲事件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專項基金按以下公式計算每個合格投資者的賠償金額,其中投資差額損失分別計算投資者購買紫晶存儲股票時間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不同階段,并依法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
賠償金額=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傭金和印花稅。
(一)計算投資差額損失的方法
投資差額損失按投資者購買紫晶存儲股票的不同階段計算,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1、一級市場投資差額損失:投資者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5日(紫晶倉儲股票上市前一天)期間參與紫晶倉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并持有紫晶倉儲股票至2022年2月11日
(1)投資者在2022年2月12日(含)至3月15日(含)期間賣出的,投資差額損失(賣出損失)乘以合格投資者賣出的紫晶存儲股票數量,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
(2)投資者在2022年3月15日前未出售的,投資差額損失(持有損失)乘以合格投資者未出售的紫晶存儲股票數量,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
合格投資者同時有一級市場銷售損失和持有損失的,投資差額損失為上述計算方法計算的銷售損失和持有損失之和,并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在計算投資差額損失時,股票的價格和數量以“后復權”的方式計算。
2、二級市場投資差額損失:投資者從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間(含)購買,并持有至2022年2月11日
(1)投資者在2022年2月12日(含)至3月15日(含)期間賣出的,投資差額損失(賣出損失)乘以合格投資者賣出的紫晶存儲股票數量,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
(2)投資者在2022年3月15日前未出售的,投資差額損失(持有損失)乘以合格投資者未出售的紫晶存儲股票數量,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
合格投資者同時有二級市場銷售損失和持有損失的,投資差額損失為上述計算方法計算的銷售損失和持有損失之和,并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除權股票計算投資差額損失時,股票價格和數量以“后復權”的方式計算。
說明:
自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起,紫晶存儲每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為14.72元/股,即紫晶存儲事件損失計算的基準價為14.72元/股。根據虛假陳述實施日至基準日的股息分配情況,復權后的基準價為15.11元/股(保留兩位小數)。
(二)計算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律釋放〔2022〕2)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被告可以證明原告的損失部分或者全部是由他人操縱市場和證券市場的風險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證券市場對特定事件的過度反應、上市公司內外部經營環境等因素造成的相應減輕或者免除責任的抗辯?!睘楸Wo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在計算賠償金額時,除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外,不扣除其他因素造成的損失。
1、計算原則:投資者證券市場風險扣除比例采用“個人相對比例法”計算。該方法的原理是,從投資者的第一次有效買入開始,假設投資者買賣紫水晶存儲股票,同時買賣相同數量的指數,每筆交易同步相應的指數買賣,指數價格取交易當天的指數值。披露后出售或持有股票的,假設也同時出售或持有相應的指數。合格的投資者可能會受到證券市場風險因素的影響。
2、參考指數:選擇中信計算機指數(CI005027)作為計算證券市場風險因素的參考指數。
3、計算方法:將各投資者持股期間的指數損失比例與個股損失比例進行比較,用“個人相對比例法”計算投資者證券市場的風險扣除比例。指數買入平均價格、賣出平均價格、基準價格、賣出損失、持有損失計算方法的計算方法。
4、計算公式:投資差額損失= A*(1-證券市場風險扣除比例)。
“A“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前的投資差額損失金額,按照上述“投資差額損失計算方法”所列方法,分別計算投資者購買紫晶存儲股票的不同階段;
“證券市場風險扣除比例”=指數損失比例/個股損失比例。
(1)上述一級市場投資差額損失的計算公式如下:
指數損失比例=(指數持有損失+指數賣出損失)/(個股發行日需要支付股數*指數收盤價)
股票損失比例=(股票持有損失+股票出售損失)/(股票數量*股票發行價格需要賠償)
(2)上述二級市場投資差額損失的計算公式如下:
指數損失比例=(指數持有損失+指數賣出損失)/(需要支付股票數量*指數買入平均價格)
個股損失比例=(個股持有損失+個股出售損失)/(需要支付股票數量*個股買入均價)
最終計算的證券市場風險扣除比例大于1的,按1計算;證券市場風險扣除比例小于0的,按0計算。
(3)計算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
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后,按萬分之三的傭金率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率計算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
四、后續公告
請密切關注專項基金經理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官方網站(http://www.sipf.com.cn/)“紫晶存儲事件預付專項基金”欄目發布的后續公告,確認和轉移專項基金的具體流程和操作要求,并嚴格按照公告提示操作,避免因未能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有效實施操作而造成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中信建設投資證券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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