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吉林省金冠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5日、5月26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3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說明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就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未發現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4、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與俄羅斯聯邦工商會中東代表處簽訂合作備忘錄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5)。
本次簽署的《合作備忘錄》為雙方達成的意向性、指導性協議,未對交易具體內容作出強制性約定,不具有強制性法律效力,正式實施尚需進一步協商談判,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協議中尚未涉及具體項目業務,故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影響程度具有不確定性。
除以上已披露事項外,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5、經核查,公司控股股東股票質押整體風險可控;
6、經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7、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已披露事項外,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必要的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中,對本次交易存在的風險因素做出了詳細說明,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投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風險:
(1)本協議為雙方達成的意向性、指導性協議,未對交易具體內容作出強制性約定,不具有強制性法律效力,正式實施尚需進一步協商談判,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本次簽署的《合作備忘錄》不涉及具體金額,對公司本年度及未來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需視雙方后續具體合作協議的簽訂和實施情況而定。
(3)本次簽署的《合作備忘錄》為雙方達成的意向性、指導性協議,僅表明合作意向,如遇國際政策、市場環境等不可預計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將可能會導致本次合作無法正常開展,雙方合作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3、截至2023年5月26日,公司收盤價為8.33元/股。根據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數據,公司截至2023年5月25日滾動市盈率為81.11倍,公司市盈率顯著高于行業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別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4、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5、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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