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東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95,976,5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22.45%)的控股股東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計劃自本次減持計劃披露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855萬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0%)。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控股股東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以下簡稱“物構所”)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減持股東的基本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ㄒ唬┍敬螠p持計劃情況
1、減持原因:物構所因部署“十四五”規劃項目以及全國重點實驗室改革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及歷年資本公積轉增獲得的股份。
3、減持數量:不超過855.00萬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0%),若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上述計劃減持數量按減持比例不變的原則進行相應調整。
4、減持方式: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且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5、減持期間:自本次減持計劃披露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
6、價格區間:根據減持實施時公司股票市場價格確定。
?。ǘ┕蓶|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公司IPO時,物構所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諾已履行完畢,物構所遵守了上述承諾,不存在違反上述承諾的情形。
三、相關風險提示
1、物構所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時間、減持數量、減持價格具有不確定性。
2、本次減持計劃不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4、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將督促物構所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及時履行相應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物構所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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