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06 證券簡稱:均普智能 公告編號:2025-024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的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5年4月17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省寧波市高新區清逸路99號4號樓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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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議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以及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劉元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和表決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全部出席本次會議;
3. 董事會秘書參加了本次會議;其他部分高管也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于部分廠房對外出租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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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需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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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 本次股東大會無特別決議議案;
2. 本次審議的議案1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3. 議案1為關聯股東回避表決議案,出席會議的關聯股東均勝集團有限公司、寧波韋普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寧波均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該議案回避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由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全程見證;
2. 律師姓名:敖菁萍、張志偉;
3.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均符合規定,會議表決程序和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寧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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