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246 股票簡稱:奧通發展趨勢 公示序號:2025-023
北京萬通新機遇集團有限公司
有關持倉5%以上股東股權變動
至5%以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此次股權變動系北京萬通新機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持倉5%以上股東和盛財運(北京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和盛財運優選七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下稱“和盛財運”)執行先前公布的減持股份方案,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
● 此次股權變動后,和盛財運持有公司97,182,098股股份,總股本的4.99999%,不必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 此次股權變動不會造成企業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產生變化。
公司在2025年2月28日接到和盛財運開具的《減持上市公司股份權益變動到5%以下的告知函》,現將有關股權變動狀況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權變動基本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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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此次股權變動前后左右,公司股東有著上市企業權利的股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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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數據假如有誤差,為四舍五入而致。
三、其他情形表明
1、根據法律法規的需求,此次股權變動涉及到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已編寫簡式權益變動報告,詳細企業同一天公布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2、此次股權變動系和盛財運執行減持股份方案,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
公司在2025年2月7日公布《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示序號:2025-013),和盛財運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數量不超過58,309,300股,總計高管增持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
3、此次股權變動為持倉5%之上非第一減持,不會造成企業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產生變化。
4、此次股權變動后,和盛財運不必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但是其還是處于減持計劃期內,還將繼續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政策減持股份,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北京萬通新機遇集團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5年3月1日
北京萬通新機遇集團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
上市企業名字:北京萬通新機遇集團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上海交易所
股票簡稱:奧通發展趨勢
股票號:600246
信息披露義務人:和盛財運(北京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和盛財運優選七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居所:北京海淀區林風二路39號樓4棟樓3層305
通信地址:北京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甲6號WWT商務大廈B座3506
股權變化特性:股權降低
簽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申明
一、本報告系信息披露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一權益變動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撰寫。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定本報告已經獲得必須的授權和準許,其執行不違背信息披露義務人規章及內部標準中的任何條文,或與之相矛盾。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報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北京萬通新機遇集團有限公司有著權利的股權變化情況。
截至本報告簽定之時,除本報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無法通過一切多種方式增加或減少它在北京萬通新機遇集團有限公司有著權利的股權。
四、此次股權變動是依據本報告所標明的信息進行的。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外,并沒有授權委托或是受權一切別人給予未在報告中列載的內容與對該報告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服務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真實有效、準確性和完整性承當某些和連帶的法律依據。
第一節 釋意
在報告,否則還有另外表明,下稱具有如下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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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詳細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概況
(一)基本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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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動人基本概況
無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負責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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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中國境內、海外別的上市公司中有著權利的股權已超過該企業已發行股份5%的現象
截至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會有在中國境內、海外別的上市公司中有著權利的股權已超過該企業已發行股份5%的現象。
第三節 股權變動目地及持股計劃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權變動目地
此次信息披露義務人減持股份系業務流程項目投資必須自行決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將來十二個月股權調整方案
結合公司于2025年2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公布的《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示序號:2025-013),和盛財運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數量不超過58,309,300股,總計高管增持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
截至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上減持計劃并未實施完畢。除了上述已披露的減持計劃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暫時沒有不久的將來12個月提高其在上市公司中有著利益股份的方案。
若未來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上市企業利益發生變動,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需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 股權變動方法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此次股權變動狀況
此次股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股份99,369,098股,總股本的5.11%。
此次股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股份97,182,098股,總股本的4.99999%,占股比例降到5%下列。
二、此次股權變動方法
2025年2月28日,和盛財運根據上海交易所集中競價的形式總計高管增持企業股票2,187,000股,高管增持占比0.11252%。
三、信息公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支配權限制狀況
截至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次股權變動涉及股權不會有質押貸款、被查封或凍潔等所有支配權限制或受到限制轉讓狀況。
第五節 前6個月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現象
除本報告公布的股權變動狀況外,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次股權變動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不會有交易奧通發展趨勢個股的狀況。
第六節 別的重大事情
截至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照有關規定對此次股權變動相關信息展開了屬實公布,不會有為防止對該報告具體內容產生誤會理應公布而未披露的更多信息,不存在證監會或是證交所依規規定公布而未披露的更多信息。
第七節 備查簿文檔
一、備查簿文檔
1、信息披露義務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負責人名冊以及身份證明材料;
3、信息披露義務人簽訂的《北京萬通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二、備查簿地址
本報告及以上備查簿文檔備放置上市企業辦公地址,供股民查看。
第八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申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服務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真實有效、精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和連帶的法律依據。
信息披露義務人:和盛財運(北京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和盛財運優選七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法人代表:朱興碧
2025年2月28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
和盛財運(北京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和盛財運優選七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法人代表:朱興碧
2025年2月28日
附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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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義務人:
和盛財運(北京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和盛財運優選七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法人代表:朱興碧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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