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30 股票簡稱:芯碁微裝 公示序號:2025-001
合肥市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持倉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
股權變動碰觸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此次股權變動歸屬于合肥市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持倉5%以上股東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亞歌創業投資”,舊名稱:合肥市亞歌半導體科技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肥市納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納光刻技術”)、合肥市合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合光刻技術”)執行先前公布的減持股份方案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屬股份登記,公司總股本提升造成股東占股比處于被動稀釋液而致,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
● 此次股權變動后,亞歌創業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總計持有公司股份由14,420,000股減少至13,174,000股,占公司現階段總市值比例是10.00%。
● 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均承諾不參與公司先前公布的減持計劃。
● 此次股權變動不會造成公司實際控制人產生變化。
公司在2025年2月 14 日接到5%以上股東亞歌創業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開具的《關于股份減持暨權益變動觸及1%的告知函》,現就此次股權變動的實際情況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權變動基本概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相關情況
1、信息披露義務人1: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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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義務人2:合肥市納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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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義務人3:合肥市合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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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致行動人關聯: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均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老總程卓,組成一致行動人關聯。
2、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其合伙制企業名字已經從“合肥市亞歌半導體科技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調整為“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公司注冊地址、注冊資金、業務范圍均進行了變動。以上工商變更手續目前已經辦理完畢,領取了浙江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授予的營業執照。亞歌創業投資的名稱和工商登記信息變動不屬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變化,都不涉及到企業股權變更,對企業內部控制及生產經營不屬于危害。
3、公司在 2024年11月6日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示序號:2024-055),公司股東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于2025 年2月14日根據竟價方法總計減持公司股份361,000股,根據大宗交易方式總計減持公司股份885,000股;
4、處于被動稀釋液狀況:2024年11月15日,企業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實現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二個所屬期及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一個所屬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工作中,公司總股本由131,419,086股調整為131,740,716股。公司股東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占股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
5、“變動比例”要以現階段公司總股本131,740,716股為載體計算,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而致。
6、減持股份由來: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權;
7、此次股權變動中涉及股權均具有投票權,不會有表決權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權限制或限定轉讓狀況;
8、此次股權變動不會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規則等有關規定情況及相關服務承諾。
(二)此次股權變動前后左右,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股份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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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股權變動包括處于被動稀釋液;此次股權變動前占股比例按照當時公司總股本131,419,086股測算;此次股權變動之后的占股比例根據企業現階段總市值131,740,716股測算。
二、其他情形表明
(一)此次股權變動為公司總股本提升造成的被動稀釋液及股東執行先前公布的股份減持方案而致,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之減持計劃并未實施完畢。
(二)此次股權變動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產生變化。
(三)此次股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已按有關規定編寫簡式權益變動報告,具體內容詳見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合肥芯碁微電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四)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股東亞歌創業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之股份減持方案并未實施完畢,公司將繼續催促信息披露義務人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合肥市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5年2月15日
合肥市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
上市企業名字:合肥市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股票簡稱:芯碁微裝
股票號:688630
個股上市地點:上海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 1 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居所:浙江寧波市北侖區大碶街道社區曹娥江路16號1幢2樓252室
通信地址:浙江寧波市北侖區大碶街道社區曹娥江路16號1幢2樓252室
信息披露義務人 2 合肥市納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居所:安徽合肥市高新區天智路20號璞麗創新廣場西邊二層201號
通信地址:安徽合肥市高新區天智路20號璞麗創新廣場西邊二層201號
信息披露義務人 3 合肥市合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居所:安徽合肥市高新區天智路20號璞麗創新廣場西邊二層201號
通信地址:安徽合肥市高新區天智路20號璞麗創新廣場西邊二層201號
股權變化特性:股權降低、占股比例降到10%下列(減持股份、處于被動稀釋液)
簽定日期:2025年2月14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為《證券法》)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下稱《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下稱《準則15號》)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撰寫本報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定本報告已經獲得必須的授權和準許,其執行亦不違背信息披露義務人企業章程或內部標準中的任何條文,或與之相矛盾。
三、根據《證券法》《收購管理辦法》《準則15號》的相關規定,本報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合肥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中有著權利的股權變化情況。
四、截至本報告簽定之日,除本報告公布的持倉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無法通過一切多種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合肥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有限責任公司中有著權利的股權。
五、此次股權變動是按照本報告所標明的信息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并沒有授權委托或是受權其他所有人給予未在報告列載的內容與對該報告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服務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真實有效、準確性和完整性承當某些和連帶的法律依據。
第一節 釋意
在報告中,否則還有另外表明,下稱在報告中作進一步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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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詳細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概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1的相關信息
1、亞歌創業投資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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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舊名稱:合肥市亞歌半導體科技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其合伙制企業名字已經從“合肥市亞歌半導體科技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調整為“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亞歌創業投資”),公司注冊地址、注冊資金、業務范圍均進行了變動,發生變更工商局具體內容請參照之上亞歌創業投資的相關信息。以上工商變更手續目前已經辦理完畢,領取了浙江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授予的營業執照。
注2:亞歌創業投資的名稱和工商登記信息變動不屬于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變化,都不涉及到企業股權變更,對企業內部控制及生產經營不屬于危害。
2、亞歌創業投資的合伙人及注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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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義務人 1的主要負責人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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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義務2的相關信息
1、納光刻技術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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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納光刻技術的合伙人及注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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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義務人 2的主要負責人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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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義務3的相關信息
1、合光刻技術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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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光刻技術的合伙人及注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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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義務人 3的主要負責人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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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操縱別的上市企業 5%之上發行在外面的股權狀況
截至本報告簽定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均未持有、操縱別的上市企業 5%之上發行在外面的股權。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相互之間的關系
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均是合肥市芯碁微電子技術武器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老總程卓,組成一致行動人關聯。
第三節 股權變動目地及持股計劃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此次股權變動目地
1、此次股權變動系公司股東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出自于本身融資需求減持公司股份所導致的占股比例降低。
2、因為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所屬致公司總股本提升,一致行動人占股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 2024 年11月15日,企業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實現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二個所屬期及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一個所屬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工作中,公司總股本由131,419,086股調整為131,740,716股。公司股東亞歌創業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占股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變化幅度細微,對公司組織結構及公司控制權都不組成深遠影響。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不久的將來 12 個月加持或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計劃
結合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示序號:2024-055),公司股東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擬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規則的形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3,605,000股,即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74%。
截至本匯報公布日,除了上述并未實施完畢的減持計劃之外,公司股東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沒有別的未完成加持或減持公司股份計劃,將來12個月若有加持或減持計劃,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權變動方法
一、此次股權變動前持倉狀況
此次股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為一致行動人,總計持有公司股份14,420,000股,占股權變動前公司總股本10.97%。
二、此次股權變動的形式
此次股權變動形式為: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為一致行動人,根據竟價方法、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企業股票,和因員工持股計劃所屬致公司總股本提升,占股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造成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減少至10.00%。
三、此次股權變動的相關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為一致行動人關聯,于2025年2月14日根據竟價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各自高管增持968,432股、151,824股、125,744股人民幣普通股股權,分別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0.74%、0.12%、0.10%;
除此之外,因員工持股計劃所屬致公司總股本提升,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占股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
此次股權變動實際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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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轉變方法“處于被動稀釋液”是指因員工持股計劃所屬致公司總股本提升,信息披露義務人占股比例處于被動稀釋液。“變動比例”要以現階段公司總股本131,740,716股為載體計算,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而致。
四、此次股權變動前后左右,信息披露義務人有著權利的股權數量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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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變化前占比”要以此次股權變動前公司總股本131,419,086股為載體計算, “這次變化后占比”要以現階段公司總股本131,740,716股為載體計算,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而致。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支配權限定狀況
截至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什么支配權限定,包含但是不限于股權被質押貸款、凍潔等。
第五節 前6個月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現象
除本報告所公布的股權變動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在簽署本報告前6個月沒有別的交易企業股票的舉動。
第六節 別的重大事情
至本報告簽定之時,信息披露義務人亞歌創業投資、納光刻技術、合光刻技術在已經按照有關規定對此次股權變動的 有關信息展開了屬實公布,不會有依據法律及相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理應公布而未披露的許多重大信息。
第七節 備查簿文檔
一、備查簿文檔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簽定的本報告;
二、備查簿地址
本報告及以上備查簿文檔備放在企業證券事務部,以便投資人查看。
信息披露義務人申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自己所代表組織)服務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真實有效、精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和連帶的法律依據。
信息披露義務人1 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執行事務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義務人2 合肥市納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執行事務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義務人3 合肥市合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執行事務合伙人:程卓
簽署日期:2025年2 月14日
附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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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義務人1 寧波市亞歌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蓋公章)
執行事務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義務人2 合肥市納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蓋公章)
執行事務合伙人:程卓
信息披露義務人3 合肥市合光刻技術企業管理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蓋公章)
執行事務合伙人:程卓
簽署日期:2025 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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