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001 股票簡稱:威奧股份 公示序號:2025-002
青島市威奧路軌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使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填補流動性
資產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青島市威奧路軌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將采用不得超過2.5億人民幣(含2.5億人民幣,相同)人民幣首次公開發行募資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年限為公司發展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不得超過12個月。
一、募資基本概況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青島威奧軌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批準〔2020〕636號)審批,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人民幣普通股(A股)7,556.00億港元,發行價16.14元/股,募集資金總額金額為1,219,538,400.00元,扣減各類發行費后,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rmb1,128,896,686.79元。以上募資已經在2020年5月15日所有到帳,由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檢審并提交了《驗資報告》(致同驗字(2020)第110ZC0113號)。
公司已經對募資實施了專用賬戶存放規章制度。2020年5月15日,企業同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分別向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四方分行、交通出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嘉定路分行、浦東發展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城陽分行、中信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寧夏路分行(以下統稱“開戶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通稱“《三方監管協議》”);《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會有重要差別;2020年5月15日,企業同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唐山市威奧軌道交通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唐山市威奧”)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四方分行(下稱“開戶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通稱“《四方監管協議》”)?!端姆奖O管協議》與上海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會有重要差別。企業、唐山市威奧及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開戶行認真履行《三方監管協議》、《四方監管協議》要求內容。
二、上次應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狀況
2022年4月28日,企業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允許采用rmb1.5億的首次公開發行募資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年限為公司發展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不得超過12個月。2023年4月24日,企業已按承諾將以上具體用以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1.5億人民幣所有償還至募資專戶。
2023年4月26日,企業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允許企業使用rmb3.5億的首次公開發行募資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年限為公司發展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不得超過12個月。2024年4月15日,企業已按承諾將以上具體用以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3.47億人民幣所有償還至募資專戶。
2024年2月29日,企業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允許企業使用rmb2.5億的首次公開發行募資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年限為公司發展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不得超過12個月,即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償還。2025年1月13日,企業已按承諾將以上具體用以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2.49億人民幣所有償還至募資專戶。
2024年4月17日,企業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允許企業使用rmb3.5億的首次公開發行募資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年限為公司發展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不得超過12個月,即需在2025年4月16日前償還?,F階段,上述情況臨時性補流的3.5億人民幣募集資金使用時限并未期滿。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情況
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企業募集資金使用狀況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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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3月25日,“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募集資金專戶已注銷,此項目“結余募資”4,000.86萬余元及已簽署合同待支付的1,147.40萬余元,總共5,148.26萬余元已轉到已有資金帳戶,此項目后面開支將采取自籌資金付款。
注2:該額度中沒有包括募資帳戶截至本公告公布日的利息費用?!翱傆嫛币粰谖膊钪饕且驗椤把邪l中心建設項目”募集資金專戶注銷而致。
四、此次使用部份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計劃
融合公司生產經營要求,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高效率,減少企業銷售費用,在不改變募集資金投資方案順利進行前提下,企業擬使用不得超過2.5億元人民幣的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年限自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根據之日起12個月內,企業將隨時隨地依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展及需求情況歸還募資。
此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合乎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僅限與主營有關的生產經營應用,不會通過直接和間接分配將這些募資用以新股配售、認購,或作為個股及其衍生種類、可轉債等買賣,不會有更改募集資金用途的現象,也不會影響企業募集資金投資方案的正常進行。
五、此次以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規劃的董事會審議程序流程及其是否滿足監管政策
企業以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承銷商依照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對此次事宜發布了建議,決策制定合乎監管政策。
六、重點建議表明
(一)承銷商建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事宜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依法履行必須的審批流程,合乎《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規規定。企業在不改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前提下,運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利用效率,且不存在變向更改募資資金投向及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所述,本承銷商針對威奧股份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事宜情況屬實。
(二)職工監事建議:企業使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利用效率,根據公司發展的需求,未違背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找不到變向更改募資資金投向及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允許企業使用總額不超過2.5億的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應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此筆資產僅限與主營有關的生產經營應用。
特此公告。
青島市威奧路軌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5年1月15日
證券代碼:605001 股票簡稱:威奧股份 公示序號:2025-003
青島市威奧路軌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特殊股東減持股份方案公示
本董事會、全體董事以及相關公司股東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股東持股的相關情況:此次減持計劃實施后,烏蘭察布太證盛宏股權基金(有限合伙企業)(下稱“烏蘭察布太證”)擁有青島市威奧路軌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無限售標準流通股本1,431,121股,總股本的0.36%。
● 減持計劃主要內容:烏蘭察布太證于近日向領導出具了《關于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擬減持威奧股份股票的告知函》,烏蘭察布太證擬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后的三個月內(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根據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1,431,121股,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36%,在其中集中競價高管增持不得超過1,431,121股,大宗交易減持不得超過1,431,121股。
一、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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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二、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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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公司股東是否有其他分配 □是 √否
(二)公司股東此前對占股比例、持股數、持倉時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總數、高管增持費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諾 √是 □否
1、烏蘭察布太證所作出的股權鎖住有關服務承諾如下所示:
自威奧股份發售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次發行前直接和間接所持有的威奧股份股權,也不由威奧股份復購該部分股份。
2、烏蘭察布太證所作出的持倉意愿及高管增持有關服務承諾如下所示:
(1)高管增持總數:在鎖定期(包含延期的鎖定期)期滿之后的24個月內,本公司轉讓所持的外國投資者股權數量不超過本公司于此次首發上市前所持有的外國投資者股權及此次首發上市后因為外國投資者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衍化獲得的股權總數(不包含本公司在外國投資者此次首發上市后往公開市場操作中澳買進的股權)的100%。
(2)高管增持價錢:本公司高管增持持有的外國投資者股份的價錢(若因派發現金紅利、派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因素開展除權除息、除權除息的,按有關規定開展適當調整,相同)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價格明確,并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交所標準規定。
(3)高管增持方法:本公司擬通過包含但是不限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大宗交易規則、國有資產轉讓等形式高管增持持有的外國投資者股權。
本公司高管增持持有外國投資者股權時,需提前將高管增持意愿和擬減持總數等相關信息以書面方式通知外國投資者,然后由外國投資者立即予以公告,自外國投資者公示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本公司即可高管增持外國投資者股權,自公示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并依據證交所規則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次擬減持事宜與之前已披露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規定的其他事宜
無
三、有關風險防范
(一)減持計劃執行的不確定因素風險性,如計劃實施的前提、約束性條件以及有關條件成就和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烏蘭察布太證將根據市場情況、股價等綜合因素再決定是否執行此次減持計劃,此次減持計劃的高管增持時長、高管增持總數、高管增持費用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注意投資風險。此次減持計劃不會對公司整治、延續性經營等造成影響。
(二)減持計劃執行是不是可能造成發售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性 □是 √否
(三)別的風險防范
此次減持計劃合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烏蘭察布太證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政策執行高管增持,企業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青島威奧路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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