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84 股票簡稱:帕瓦股權 公示序號:2025-007
浙江省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第一期股份回購執行結論暨股權變化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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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期復購審核情況及復購調研方案
浙江省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分別在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舉辦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大會、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均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允許企業以自有資金根據上海交易所系統以集中競價的形式進行股份回購,回購股份將主要用于依規銷戶、減少注冊資本,回購價格總額不超過30.61元/股(含),復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余元(含),總額不超過4,000萬余元(含),復購期限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預案生效日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7)、《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示序號:2024-002)、《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示序號:2024-004)。
二、第一期復購執行情況
(一)2024年1月25日,企業初次執行第一期回購股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4年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號:2024-005)。
(二)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企業第一期回購股份方案落地期滿,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總計回購公司股份2,206,360股,總股本的比例是1.37%,復購成交最高成交價為19.22元/股,最低價位為11.73元/股,總計付款資金總金額為rmb34,449,440.02元(沒有合同印花稅、傭金等交易手續費)。
(三)企業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回購股份方案落地今天復購,實際執行情況和公布的復購計劃方案不有所差異,企業已按公布的計劃方案進行復購。
(四)企業今天回購股份應用資金為公司發展自籌資金,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經營情況和發展方向產生不利影響,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的變更。復購結束后,公司的股權分布特征合乎企業上市條件,也不會影響企業的上市影響力。
三、第一期復購期內相關主體交易股票狀況
2023年12月28日,企業首次披露了回購股份事宜,具體內容詳見企業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7)。
自公司首次披露第一期回購股份事宜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控股股東不會有交易企業股票的現象。
四、第一期回購股份的銷戶分配
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要求,企業已就今天回購股份并注銷事宜依法履行通告債務人程序流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4年1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4-003)。以上債權申報期限已經在2024年2月26日期滿,申請期內公司未收到任何有關債務人要求其償還債務或提供相關擔保通告。
緯向上海交易所申請辦理,企業將在2025年1月13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注銷今天購買的全部股份,累計2,206,360股。
五、第一期回購股份變動表
此次股份回購及銷戶前后左右,公司股權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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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以此次銷戶事宜結束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具的公司股權結構表為標準。
注2:企業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份額變動原因:2024年3月11日,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總共1,440,000股;2024年6月25日,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總共33,863,313股;2024年9月2日,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總共6,303,365股;2024年9月19日,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一部分戰略配售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總共1,387,818股。
六、第一期已回購股份后續分配
企業今天累計回購股份2,206,360股,將全部用于依規銷戶同時減少公司注冊資金。以上回購股份存放在企業股份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期內,不享有股東會投票權、股東分紅、公積金轉增總股本、認購新股、質押貸款等有關支配權。
后面,企業將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證監會、上海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依法處理回購股份銷戶、減少注冊資本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相關事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省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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