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48 股票簡稱:廣鋼汽體 公示序號:2024-059
廣州市廣鋼汽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此次股票發行形式為先發限售股份;股票認購形式為線下,發售股票數為92,123,153股。
此次股票發行商品流通總數為92,123,153股。
● 此次股票發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12月30日。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種類
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7月4日出具了《關于同意廣州廣鋼氣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3〕1452號),廣州市廣鋼汽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或“廣鋼汽體”)批準初次向社會公布發售人民幣普通股(A股)329,849,630股,并且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總市值為1,319,398,521股,在其中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為1,076,178,956股,無限售標準流通股本243,219,565股。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為公司發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公司股東所持有的一部分增發股票,涉及到增發股票公司股東數量達到9名,限售期為自獲得公司股權之日起36月,這部分增發股票公司股東相對應的股票數為92,123,153股,總股本的比例是6.98%?,F以上增發股票鎖定期將要期滿,將在2024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總數變化趨勢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屬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公司股東所持有的一部分增發股票,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增發股票產生迄今,企業未出現因股東分紅、公積金轉增造成總股本總數變動的狀況。
三、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的相關服務承諾
結合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此次申請辦理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公司股東并對持有的股份服務承諾如下所示:
1、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共青城石溪自主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合肥市石溪產恒二期集成電路芯片創投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寧波東鵬偉創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廣州市科創產業項目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廣州市擴張鐵友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我國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二期有限責任公司、廣州市新秀翰禧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服務承諾如下所示:
“(1) 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個股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個月,不轉讓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之前所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公司持有的該等股權。
(2) 本企業持公司股權自獲得之日(2021年12月29日)起36個月不能轉讓。
(3) 因為公司開展權益分派等原因導致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發生變化,亦遵循這一規定。
(4) 為了保護公司及其投資人的利益,推動金融市場長久持續發展,本公司將遵循《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有關高管增持的有關規定,假如中國證監會、證交所修定以上標準或制訂最新政策,將依據最新法規實行。
本公司將認真履行上述承諾,倘若違反上述服務承諾,本公司想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尚融(寧波市)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企業)服務承諾如下所示:
“(1)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個股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個月,不轉讓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在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之前所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本公司持有的該等股權。因為公司開展權益分派等原因導致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發生變化,亦遵循這一規定。
(2)本公司所持有的于2021年12月29日根據增資擴股所取得的企業7,110,176股股份,自該次股權收購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進行之日(2021年12月29日)起36個月不能轉讓。
(3)因為公司開展權益分派等原因導致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發生變化,亦遵循這一規定。
(4)為了保護公司及其投資人的利益,推動金融市場長久持續發展,本公司將遵循《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有關高管增持的有關規定,假如中國證監會、證交所修定以上標準或制訂最新政策,將依據最新法規實行。
本公司將認真履行上述承諾,倘若違反上述服務承諾,本公司想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除上述承諾外,此次申請辦理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公司股東沒有其他尤其服務承諾。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請辦理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公司股東均認真履行了對應的承諾事項,不會有有關服務承諾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狀況。
四、中介服務核查意見
經核實,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承銷商”)覺得:截至本核查意見出示日,廣鋼汽體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公司股東均嚴格執行了該在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新三板轉板時做出承諾。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數量和上市流通方式等相關事宜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需求。企業對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關信息披露真正、精確、詳細。
綜上所述,承銷商對廣鋼汽體此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況屬實。
五、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狀況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發股票總數為92,123,153股,占總股本6.98%,限售期為自獲得公司股權之日起36月。
(二)此次股票發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12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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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擁有增發股票總數占公司總股本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留兩位小數。
(四)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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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手機上網公示配件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廣州廣鋼氣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廣州市廣鋼汽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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