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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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生效滿3個月后,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末進行一次收益分配;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日收盤后某類基金份額每10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金額高于0.02元(含),則該基金份額類別須進行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額類別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該基金份額類別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投資者可對A類和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對于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每份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所獲得份額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和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與原份額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該類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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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通過銷售渠道變更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該日)最后一次成功變更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通過銷售渠道或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如希望變更分紅方式的,請在上述規定時間前通過銷售渠道辦理變更手續。
(4)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cbfund.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1-95533免長途通話費)咨詢相關事宜。
(5)權益登記日和紅利發放日注冊登記人不接受投資者基金轉托管、非交易過戶等業務的申請。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不代表未來業績。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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