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ST金科 證券代碼:000656 公告編號:2024-121號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重整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7月31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及第十一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議案》,且上述議案已經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慶金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金科”)分別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五中院”或“法院”)送達的(2024)渝05破申129號及(2024)渝05破申130號《民事裁定書》,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慶金科的重整申請。五中院于2024年5月17日指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重慶分所與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聯合擔任公司和重慶金科的管理人(以下合稱“管理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8月1日、2024年4月23日、5月22日在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載的相關公告。
公司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的相關規定,將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F將相關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重整事項進展情況
(一)重整事項進展的披露情況
公司于2023年7月1日、7月29日、8月31日、9月29日、10月28日、12月4日、12月30日及2024年2月1日、3月1日、3月30日、4月30日、6月1日、6月27日、7月31日、8月31日分別在信息披露媒體刊載了《關于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重整的進展公告》《關于公司重整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094號、2023-108號、2023-132號、2023-140號、2023-147號、2023-160號、2023-180號、2024-012號、2024-021號、2024-036號、2024-056號、2024-070號、2024-081號、2024-098號、2024-112號)。
(二)公司向法院申請重整的進展情況
1、管理人于2024年6月底啟動公開招募和遴選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整投資人的工作,并持續與潛在投資人溝通接洽。截至2024年8月16日,管理人共收到包括12家意向重整投資人主體提交的正式報名材料(合計17家企業,兩家及以上企業組成聯合體報名的,視為一個報名主體),其中已繳納保證金成功報名的意向投資人共9名,分別為中金資本運營有限公司聯合體、長城國富置業有限公司、四川資本市場紓困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聯合體、廣州市博潤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風知科技有限公司聯合體、錦繡中和(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8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體刊載的相關公告。
在收到意向重整投資人的報名材料后,管理人逐一與各意向投資人溝通談判,協助意向重整投資人開展現場盡職調查和項目實地踏勘等工作,全力促成意向重整投資人完成投資方案。截至目前,雖已有意向投資人遞交重整投資方案,但大部分意向投資人表示,由于公司所屬項目主體較多和債務規模較大,盡職調查和內部溝通、決策工作量巨大,導致其尚未完成相關工作,申請適當延緩提交重整投資方案。經綜合研判,獲得更完善、全面、具備可行性的投資方案,有利于保障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重整成功,有利于公司可持續發展,最大程度保護廣大中小股東以及債權人的利益,管理人擬同意延長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期限。
重整投資方案延期期間,管理人將持續與相關投資人及其合作方溝通,督促其加快工作流程,盡快提交投資方案。在投資方案遞交后,將加快推進投資人遴選進程,結合投資人的資源稟賦,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遴選確定合適的中選投資人。重整引戰的后續工作將嚴格按照法院規定的進度安排,積極穩妥推進。
2、公司有序推動重整相關工作,持續配合管理人對各類債權人申報的債權逐一審查并確認,并積極開展與債權人的溝通和談判工作,后續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并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風險提示
1、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9.4.1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規則》的規定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風險警示事項,亦不涉及其他強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經核準后公司股票將恢復正常交易。
2、如公司順利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扭轉公司經營頹勢,恢復持續盈利能力;如重整失敗,公司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9.4.18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等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證券簡稱:*ST金科 證券代碼:000656 公告編號:2024-125號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科股份”)股票(證券代碼:000656)于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連續2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偏離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的情形。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經公司自我核查并書面函詢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科控股”)及實際控制人黃紅云,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二)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媒體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四)公司控股股東金科控股、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云與紅星家具集團有限公司經友好協商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之解除協議》,決定終止一致行動關系;公司控股股東金科控股、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云與東方銀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銀原)于近日簽訂了《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及《〈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雙方擬結為一致行動人,根據相關協議約定,東方銀原同步簽署了《關于增持股份計劃的告知函》,同意自《一致行動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以不超過1.5元/股的價格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萬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體刊載的相關公告。
(五)公司正在法院和管理人的指導下有序開展司法重整工作,獲批自行管理和繼續營業、持續開展債權談判,并嚴格按照時限要求正常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管理人已經啟動債權申報和審查、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各項資產審計評估等工作。截至目前,已有意向投資人遞交重整投資方案,由于公司所屬項目主體較多和債務規模較大,盡職調查和內部溝通、決策工作量巨大,導致部分重整投資人尚未完成相關工作,經綜合研判,獲得更完善、全面、具備可行性的投資方案,有利于保障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重整成功,有利于公司可持續發展,最大程度保護廣大中小股東以及債權人的利益,管理人擬同意延長重整投資方案提交期限。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8月1日、2024年4月23日、5月22日、2024年10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體刊載的相關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信息及公司已公告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東金科控股及實際控制人黃紅云不存在涉及公司包括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購、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后續公司將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義務。
四、相關說明與風險提示
1、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五中院已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請。如公司順利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扭轉公司經營頹勢,恢復持續盈利能力;如重整失敗,公司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市規則》第9.4.18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
3、《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證券簡稱:*ST金科 證券代碼:000656 公告編號:2024-123號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際控制人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科股份”)于近日接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科控股”)及實際控制人黃紅云先生通知,金科控股、黃紅云先生與東方銀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銀原”)于近日分別簽署了《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以下簡稱“《一致行動協議》”)及《〈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2、本次《一致行動協議》及《補充協議》的簽署,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3、東方銀原充分認可金科股份長期投資價值及未來發展前景,也充分認可黃紅云先生、金科控股及金科股份管理層的管理能力,為增強投資人對金科股份的投資信心,促進上市公司長期穩定發展,雙方擬結為一致行動人,同意自《一致行動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以不超過1.5元/股的價格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萬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東方銀原已通過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東金科控股及實際控制人黃紅云先生通知,金科控股、黃紅云先生與東方銀原于近日分別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及《補充協議》(以下簡稱“相關協議”或“協議”)?,F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簽署相關協議情況
黃紅云先生和金科控股分別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截至協議簽署日,黃紅云先生持有金科股份468,779,979股股份,金科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重慶財聚投資有限公司合計持有金科股份289,420,865股股份,以上各方合計持有金科股份758,200,844股股份,占金科股份總股本的14.20%;東方銀原未持有金科股份股份。
東方銀原充分認可金科股份長期投資價值及未來發展前景,也充分認可黃紅云先生、金科控股及金科股份管理層的管理能力,為增強投資人對金科股份的投資信心,促進上市公司長期穩定發展,雙方擬結為一致行動人。
為此,協議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結為金科股份一致行動人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相關協議,以茲共同遵守。相關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協議簽訂各方:
甲方1:黃紅云
甲方2: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1、甲方2統稱甲方)
乙方:東方銀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條 增持金科股份股票
1.1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以不超過1.5元/股的價格通過集中競價等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萬股。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滿6個月后,乙方可以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繼續增持金科股份股票。
1.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兩個工作日內將不低于7,500萬元增持資金存入本次增持的證券賬戶。
1.3因法律法規、監管規則致使乙方無法履約的情形,豁免雙方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一致行動事項
2.1協議雙方在此承諾,在決定金科股份需行使公司股東權利時,特別是行使召集權、提案權、表決權時采取相同和一致的意思表示;在金科股份股東大會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以下簡稱“一致行動事項”)進行表決時,雙方必須保持投票的一致性: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報告;
4)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7)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8)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作出決議;
9)修改公司章程;
10)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1)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雙方或一方因涉及關聯交易而依法排除表決情形除外)等事項;
12)決定停止經營公司現有業務,或對公司業務的性質作出重大改變或調整;
13)提交公司股東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2.2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增加一致行動事項;但非經協議雙方一致同意,不得刪減任何一致行動事項。
第三條 行使表決權的程序和方式
3.1協議雙方應當在決定金科股份需行使公司股東權利時,特別是行使提案權、表決權之前進行充分的協商、溝通,以保證順利做出一致行動的決定。雖有上述協商、溝通約定,但雙方一致確認在甲乙雙方就第2.1、2.2款中“一致行動事項”持有的表決權意見不同的情形下,協議雙方應對相關議案或表決意見進行充分協商,直至達成一致意見。在表決前2個工作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的,以甲方所持表決意見作為共同意見。乙方通過本次增持持有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1億股后,出現以下情形,應以乙方的意見為共同意見:
(1)甲方因故不能行使股東權利,包括不能行使股東的提名權與表決權;
(2)甲方、乙方在新一屆董事會提名及選舉的過程中其意見與其他具有提名權股東意見嚴重不一致;
(3)甲方或乙方與金科股份5%以上股東間產生重大分歧與矛盾,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3.2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均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嚴格履行一致表決權安排,并完成相關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任何一方均不得因表決權意見不一致而拒絕在法律文件上簽字。
3.3協議雙方應按照第3.1款形成的共同意見在股東大會上分別表決;不能親自出席表決的,應在金科股份股東大會召開前2日簽署授權委托書并委托另一方出席股東大會及行使表決權。
3.4乙方應就甲方行使股東權利提供充分的協助,包括及時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協議、進行信息披露、配合有關證券監管部門的問詢、按證券監管部門要求另行出具相關文件等。
3.5在一致行動期限內,乙方如因金科股份實施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事項而導致乙方持有的金科股份的股票數增加的,則對應增加股份也將自動地依照協議的約定與甲方保持一致行動。
第四條 生效及終止
協議自雙方簽署且乙方在兩日內將不低于7,500萬元的增持資金劃付至本協議第一條約定證券賬戶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協議簽署日起滿18個月為止;有效期屆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繼續履行協議。
二、本次股東權益變動的影響
1、本次相關協議的簽署,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本次權益變動不涉及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
2、本次各方簽署相關協議,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會導致公司主要業務結構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公司仍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
三、其他事項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據相關協議約定,東方銀原已將不低于7,500萬元增持資金存入本次增持的證券賬戶,并已通過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但本次增持仍可能存在因證券市場情況發生變化、窗口期等因素,導致本次增持計劃無法實施或無法全部實施的風險。如增持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上述風險情形,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若出現上述風險,東方銀原承諾仍將在遵守交易規則及不超過協議中約定股價的前提下逐步實施增持計劃。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
3、公司將持續關注相關事項的進展,及時披露進展情況,并督促各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
2、《〈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
特此公告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證券簡稱:*ST金科 證券代碼:000656 公告編號:2024-124號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增持
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科股份”)實際控制人黃紅云先生、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科控股”)與東方銀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銀原”)于近日分別簽署了《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以下簡稱“《一致行動協議》”)及《〈關于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體刊載的相關公告。
2、近日,公司收到東方銀原出具的《關于增持股份計劃的告知函》,東方銀原同意自《一致行動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以不超過1.5元/股的價格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萬股。
3、本次增持計劃可能存在因證券市場情況發生變化、窗口期等因素,導致本次增持計劃無法實施或無法全部實施的風險。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東方銀原已通過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
近日,公司收到東方銀原出具的《關于增持股份計劃的告知函》,東方銀原充分認可公司長期投資價值及未來發展前景,也充分認可黃紅云先生、金科控股及公司管理層的管理能力,為增強投資人對公司的投資信心,促進上市公司長期穩定發展,根據《一致行動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計劃增持公司股份。東方銀原同意自《一致行動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以不超過1.5元/股的價格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萬股。在《一致行動協議》簽署后,東方銀原已通過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F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計劃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1、本次計劃增持主體為東方銀原。
2、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前,東方銀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東方銀原已通過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
3、本次增持主體在本公告披露前12個月內未曾披露增持計劃。
4、本次增持主體在本公告披露前6個月內不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本次擬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東方銀原充分認可公司長期投資價值及未來發展前景,也充分認可黃紅云先生、金科控股及公司管理層的管理能力,為增強投資人對公司的投資信心,促進上市公司長期穩定發展,根據協議約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擬增持股份的數量:不低于5,000萬股。
3、本次計劃增持股份的價格:本次增持價格為不高于1.5元/股。
4、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期限:自《一致行動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不允許增持的期間除外)實施完畢。增持計劃實施期間,如遇金科股份股票停牌,增持計劃將在股票復牌后順延實施并及時披露。
5、本次擬增持股份的方式: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實施增持計劃。
6、本次增持計劃的資金來源:增持主體的自有資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體的特定身份,如喪失特定身份時將繼續實施本次增持計劃。
8、本次增持股份鎖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將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在完成最后一筆股份增持后,18個月內不得轉讓。
9、本次增持主體承諾: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增持期間以及增持計劃完成后18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和短線交易。
三、增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根據《一致行動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公司已將不低于7,500萬元增持資金存入本次增持的證券賬戶,但本次增持計劃仍可能存在因證券市場情況發生變化、窗口期等因素,導致本次增持計劃無法實施或無法全部實施的風險。如增持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上述風險情形,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若出現上述風險,東方銀原承諾仍將在遵守交易規則及不超過協議中約定股價的前提下逐步實施增持計劃。
四、其他說明
1、上述增持主體在實施增持計劃過程中,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權益變動及股票買賣敏感期的相關規定。
2、本次增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
3、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增持計劃的相關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本次增持計劃為增持主體根據相關協議安排實施,不構成對投資者的投資建議,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5、本次增持計劃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一一股份變動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五、備查文件
1、《關于增持股份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證券簡稱:*ST金科 證券代碼:000656 公告編號:2024-122號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原一致行動協議終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金科股份”)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科控股”)、實際控制人黃紅云先生與公司股東紅星家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星家具集團”)、廣東弘敏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弘敏”)于2022年1月6日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黃紅云先生、金科控股與紅星家具集團、廣東弘敏同意按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作為一致行動人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采取一致行動決定公司相關事項,該協議有效期為三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信息披露媒體刊載的相關公告。
2、紅星家具集團、廣東弘敏在簽訂《一致行動協議》時分別持有公司4,576,828股、590,134,714股,占比分別為0.09%、11.05%,廣東弘敏已減持完畢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且廣東弘敏法人主體已于2023年12月21日注銷,根據各方目前的實際情況,金科控股、黃紅云先生與紅星家具集團經友好協商于近日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之解除協議》,決定終止一致行動關系。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東金科控股及實際控制人黃紅云先生通知,獲悉金科控股、黃紅云先生與紅星家具集團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之解除協議》,經友好協商相關方決定終止一致行動關系?,F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動協議簽署情況
2022年1月6日,黃紅云先生、金科控股與紅星家具集團、廣東弘敏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該協議有效期為三年。上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2月9日在信息披露媒體刊載的相關公告。
二、本次一致行動關系解除情況
截至目前,黃紅云先生現持有金科股份8.7791%的股份(即468,779,979股股份);金科控股現持有金科股份4.5482%的股份(即242,860,865股股份);紅星家具集團現持有金科股份0.0857%的股份(即4,576,828股股份);廣東弘敏不再持有金科股份的股份,且該法人主體已于2023年12月21日注銷。
各方關于繼續保持一致行動的基礎已發生變化,經友好協商,黃紅云先生、金科控股及紅星家具集團(以下合并簡稱“三方”)同意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之解除協議》,共同解除原協議約定的一致行動關系。該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方解除一致行動關系,并終止履行原《一致行動協議》項下的各項權利義務。
(2)三方確認,在原《一致行動協議》生效期間,三方均遵守了原《一致行動協議》的各項約定,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三方對原《一致行動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除和終止不存在任何爭議、異議或糾紛,各方不會就此提出任何訴求或主張。
三、一致行動關系解除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一致行動關系解除前后,黃紅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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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計數與各列匯總數存在差異系取數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權益變動后,黃紅云先生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并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四、備查文件
1、《一致行動協議之解除協議》
特此公告
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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