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2號一一流動性服務》等有關規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動性服務商為相關證券投資基金的主流動性服務商:
1、嘉實國證綠色電力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159625):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基金經理恢復履行職務的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嘉實豐益策略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嘉實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嘉實年年紅一年持有期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嘉實致泰一年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嘉實債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嘉實豐年一年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嘉實致嘉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嘉實致融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嘉實新趨勢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嘉實增強信用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嘉實致信一年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嘉實方舟6個月滾動持有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嘉實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嘉實同舟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軒璇女士已結束休假(產假),自2024年9月30日起恢復履行基金經理職務。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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