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24-072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的會議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以通訊方式發出。
2、本次董事會于2024年9月22日在上海市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本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3、本次董事會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
4、董事長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
5、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各位董事對本次董事會會議議案逐項進行了認真審議,以現場與通訊表決方式進行了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議案》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同意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82萬股。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將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2.82萬股調整為2.7720萬股。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通過。
《關于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2、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鑒于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公司擬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2萬股進行回購注銷。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將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2.82萬股調整為2.7720萬股。
綜上所述,公司將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銷完畢后,進行注冊資本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由1,114,038,492.00元變更為1,114,010,772.00元。同時結合本次注冊資本變更情況及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對《公司章程》的部分條款進行修訂。
公司董事會同時提請股東會授權公司證券部具體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變更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
《關于調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通過。
3、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銀行授信及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為滿足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公司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浙江燕華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向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申請的綜合授信額度2,000萬元提供擔保,期限在本議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
本次擔保的對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為滿足業務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公司同意為其提供擔保。本次銀行綜合授信將有利于其經營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本次擔保事項子公司少數股東提供了同比例擔保,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范圍之內,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相違背的情況。
《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銀行授信及貸款提供擔保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以上議案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
4、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于2024年10月8日14:30在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
《關于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的通知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9月23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24-073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會議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以通訊方式發出。
2、本次監事會于2024年9月22日在上海市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本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3、本次監事會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
4、監事會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本次監事會。
5、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各位監事對本次監事會會議議案逐項進行了認真審議,以現場與通訊表決方式進行了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鑒于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將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中審議通過的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82萬股調整為2.7720萬股,該程序合法合規。
《關于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4年9月23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24-074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鑒于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公司擬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2萬股進行回購注銷。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于2024年9月2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將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2.82萬股調整為2.7720萬股,并將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鑒于公司股本及注冊資本將于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銷流程完成后相應減少,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一、調整公司注冊資本
公司因4名激勵對象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情況擬調整公司注冊資本如下: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本將由1,114,038,492股減少至1,114,010,772股,公司注冊資本也將由1,114,038,492.00元減少至1,114,010,772.00元。
二、修訂《公司章程》
公司擬根據上述注冊資本變更事項導致的章程變化,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
具體修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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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審議,由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同時,提請股東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并同步修改其他相應制度的相應條款。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9月23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24-075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9月2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議案》,將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中審議通過的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82萬股調整為2.7720萬股。
現將相關調整事項說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一)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等中介機構出具相應報告。
同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二)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將本次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職務在公司內部OA系統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提出的異議。2022年11月5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2022-121)。
(三)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2-123)。
(四)2022年11月23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2022年11月23日為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125名激勵對象授予359萬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價格為8.45元/份。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五)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1),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登記工作,向119名激勵對象共計授予336.96萬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23年1月6日。
(六)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注銷部分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4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七)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1232萬股。公司監事會對此發表了相關核查意見。
(八)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7120萬股。公司監事會對此發表了相關核查意見。
(九)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82萬股。公司監事會對此發表了相關核查意見。
(十)2024年9月22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82萬股調整為2.7720萬股。公司監事會對此發表了相關核查意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價格及資金來源
(一)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數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第十三章、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之“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中的相關規定:“(四)激勵對象主動提出離職、合同到期不再續約、個人績效考核不達標的,自情況發生之日,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P>
鑒于公司《激勵計劃》中4名授予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計劃》中有關激勵對象的規定。因此,公司取消前述4名激勵對象資格并擬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7720萬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價格
鑒于公司實施了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應對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8.40元/股調整為8.35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8.35元/股。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6)。
(三)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資金總額及來源
本次用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資金總額預計為23.15萬元,全部為公司自有資金。
三、預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化表
預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手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由1,114,038,492股減少至1,114,010,772股,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以屆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載明的數據為準。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四、本次調整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為股東創造價值。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鑒于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將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中審議通過的公司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82萬股調整為2.7720萬股,該程序合法合規。
六、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就本次回購已取得了現階段必要的批準與授權,公司本次回購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并就本次回購注銷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辦理減少注冊資本和股份注銷登記等手續;普利特本次調整及回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七、備查文件
1、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3、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關于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之補充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9月23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24-076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
為控股子公司銀行授信及貸款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被擔保對象截至2024年6月30日資產負債率為60.25%,請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本次擔保基本情況
為滿足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浙江燕華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燕華”)向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申請的綜合授信額度2,000萬元提供擔保,期限在本議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二)相關擔保額度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4年9月2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銀行授信及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本次擔保具體擔保金額及保證期間按具體合同約定執行。本次擔保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上述擔保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名稱:浙江燕華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0日
注冊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同濟路71號燕寧大廈19層08、09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供應鏈管理;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化學品及易制毒化學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金屬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產品、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通訊器材(除發射裝置)、家用電器的批發、零售;自營和代理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貿易信息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與本公司的關系:公司直接持有55%股權。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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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財務數據經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信用情況:上述被擔保對象信用狀況良好,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本次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方: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擔保方:浙江燕華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債權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
擔保金額:人民幣2,000萬元
擔保期限:一年
具體授信幣種、金額、期限、擔保方式、擔保范圍、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關合同約定為準。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的對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為滿足業務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公司同意為其提供擔保。本次銀行綜合授信將有利于其經營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本次擔保事項子公司少數股東提供了同比例擔保,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范圍之內,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相違背的情況。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傤~為人民幣2,000萬元,占公司2023年底經審計凈資產的0.46%,截至本擔保公告日,合計對外擔保實際余額為148,675.43萬元,占公司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的34.45%。
本次擔保事項子公司少數股東提供了同比例擔保,風險可控。截至本擔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無涉及訴訟的對外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9月23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24-077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會屆次:本次股東會是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
2、股東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公司于2024年9月22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會議決定于2024年10月8日召開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本次股東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東會的股權登記日為: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7、現場會議地點:上海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公司一樓會議室。
二、股東會審議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議案編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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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況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三)其他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要求,以上議案涉及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需對中小投資者即對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單獨計票并披露。
本次議案除議案3以外均為特別決議的議案,需由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時間: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持股憑證等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東憑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持股憑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出席人身份證原件等辦理登記手續;
(3)委托代理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證券賬戶卡及持股憑證等辦理登記手續;
(4)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采取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須在2024年9月26日下午3點前送達或傳真至公司)(請注明“股東會”字樣),不接受電話登記。
3、登記地點:
上海市青浦區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董事會辦公室(信函登記請注明“股東會”字樣)。
郵政編碼:201707傳真號碼:021-51685255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五、其他事項:
1、會議咨詢: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上海市青浦區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聯系人:楊帆
聯系電話:021-31115900
聯系傳真:021-51685255
2、本次會議與會股東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費用自理。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會上,公司將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2324”,投票簡稱為“普利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
對于本次股東會審議的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4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現場股東會召開當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登錄 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下稱“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單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受托人有權依照本授權委托書的指示對該次股東會審議的各項議案進行投票表決,并代為簽署該次股東會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
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限為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該次股東會會議結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單位)對該次股東會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的表決意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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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委托人對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對”、“棄權”下面的方框中打“√”為準,對同一審議事項不得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對某一審議事項的表決意見未作具體指示或者對同一審議事項有兩項或兩項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思決定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
委托人單位名稱或姓名(簽字、蓋章):
委托人身份證件號碼或營業執照注冊號:
委托人證券賬戶:
委托人持股數量:
受托人(簽字):
受托人身份證件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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