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708 證券簡稱:光洋股份 公告編號:(2024)070號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計劃預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常州信德投資有限公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程上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949,57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40%),與持有公司股份6,581,5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7%)的股東常州信德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德投資”)系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42,531,10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57%)?,F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9,981,702股(占公司總股本1.78%),其中:程上楠先生計劃以集中競價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8,336,318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48%;信德投資計劃以集中競價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645,384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29%。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將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將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東基本情況
1、股東名稱: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
2、持股情況:截至本公告日,程上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949,57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40%;信德投資持有公司股份6,581,5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7%;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合計持有公司股份42,531,10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57%。
二、本次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歷年送轉股份;
3、擬減持數量及比例:程上楠先生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8,336,318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48%;信德投資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1,645,384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29%。(若減持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應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處理);
4、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進行;
5、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6、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將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將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三、承諾及履行情況
1、程上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減持相關承諾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承諾期限屆滿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轉讓。
(2)在本人擔任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申報離職六個月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
(3)所持發行人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進行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每年減持數量不超過上一年末持股數量的25%;發行人上市后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所持股票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相關責任人的行為與承諾不符的,由此產生的收益將歸上市公司所有。
(4)本人將視自身財務情況及資金需求進行增持或減持,減持行為將通過競價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進行。每次減持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減持的數量、減持價格區間、減持時間區間等。
(5)本人進行股份增減持操作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中對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本人的增減持行為不得違反本人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關承諾。增持方案不得違反深交所相關上市規則;本人的增減持行為未履行或違反了相關承諾的,增減持收益歸發行人所有。本人所作的承諾不因職務變化而更改。
2、信德投資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減持相關承諾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鎖定期滿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轉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2)所持發行人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進行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嚴格遵守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情形。
四、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將根據市場情況、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2、本次減持計劃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規減持,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3、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五、備查文件
程上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信德投資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9月21日
證券代碼:002708 證券簡稱:光洋股份 公告編號:(2024)069號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
公司股東朱雪英女士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5,883,55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2.83%)的股東朱雪英女士計劃自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1,241,958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股東朱雪英女士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名稱:朱雪英;
2、持股情況:截至本公告日,朱雪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883,55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2.83%。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本次擬減持原因:自身財務規劃;
2、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以及公司歷年送轉股份;
3、減持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計劃減持股份不超過11,241,958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若減持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應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處理);
4、減持期間: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
5、減持價格:根據市場價格決定;
6、減持方式: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將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將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7、承諾及履行情況
朱雪英女士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發行前已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承諾期限屆滿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轉讓;
(2)在本人擔任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離職后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申報離職六個月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
(3)所持發行人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進行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每年減持數量不超過上一年末持股數量的25%;發行人上市后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所持股票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相關責任人的行為與承諾不符的,由此產生的收益將歸上市公司所有;
(4)本人將視自身財務情況及資金需求進行增減持,減持行為將通過競價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進行。每次減持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減持的數量、減持價格區間、減持時間區間等;
(5)當發行人股價觸發股價穩定方案的條件時且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發行人已履行完股價穩定義務后,本人將以不低于方案啟動時點上一年度從發行人處領取的薪酬從二級市場增持流通股份。增持方案不得違反深交所相關上市規則;
(6)本人進行股份增減持操作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中對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本人的增減持行為不得違反本人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關承諾;本人的增減持行為未履行或違反了相關承諾的,增減持收益歸發行人所有。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朱雪英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諾一致。
三、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朱雪英女士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2、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股份期間,朱雪英女士將嚴格遵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 號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合規減持,并及時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義務。
3、朱雪英女士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四、備查文件
朱雪英女士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9月21日
證券代碼:002708 證券簡稱:光洋股份 公告編號:(2024)068號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股份凍結事項進展暨股份
將被司法劃轉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接到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天津天海同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呂超、薛桂鳳的告知,其收到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荊門中院”)送達的編號為(2024)鄂08執恢29號的《執行裁定書》,天海集團、呂超、薛桂鳳、張學澤、呂元永、呂源江、劉玉明、竇紅民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總計為2,000萬股)將被司法劃轉。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基本情況
天海集團、呂超、薛桂鳳、張學澤、呂元永、呂源江、劉玉明、竇紅民與荊門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荊門高新投”)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進入法院執行階段,申請執行人荊門高新投依據荊門中院(2022)鄂08民初22號民事判決已向荊門中院申請直接持有上述股東涉案的質押股票(天海集團質押股票數2,562萬股、呂超質押股票數1,085萬股、薛桂鳳質押股票數75萬股、張學澤質押股票數11萬股、呂元永質押股票數6萬股、呂源江質押股票數6萬股、劉玉明質押股票數6萬股、竇紅民質押股票數6萬股),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7月19日、7月29日披露的《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公告》、《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051號、(2023)052號。
二、股份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進展及將被司法劃轉的情況
經荊門中院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已達成和解并簽署協議:
1、各方同意,截至2023年1月18日,各方之間借貸糾紛剩余未償還本金347,034,852.67元,剩余未償還利息55,131,298.05元,2023年1月18日起至清償之日止,以前述未償還本金347,034,852.67元為基數,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5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年期以上LPR)標準,逐月浮動計算利息,后續按照先本后息的方式償還債務。
2、將上述股東合計持有公司2,000萬股股票(天海集團805萬股、呂超1,085萬股、薛桂鳳75萬股、張學澤11萬股、呂元永6萬股、呂源江6萬股、劉玉明6萬股、竇紅民6萬股)及孽息(指派發的送股、轉增股、現金紅利)抵償給荊門高新投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抵償價格按照法院裁定作出之日前一日股票每股收盤價乘以2,000萬股計算所得總金額,若能夠清償全部債務則執行完畢,若不能清償全部債務,則給予天海集團已質押但剩余未過戶1,757萬股股票三年處置寬限期,在債務未清償完畢前由法院繼續凍結。寬限期內若天海集團質押但剩余未過戶1,757萬股股票按照屆時收盤價對應的總價值足以覆蓋所欠剩余全部本金及利息,則在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天海集團剩余全部或部分股票及孽息過戶給荊門高新投,或者以貨幣形式歸還剩余全部欠款;若未能在寬限期內以股票過戶或者貨幣形式歸還剩余全部欠款,則各方同意通過法院強制拍賣天海集團剩余1,757萬股股票用于抵償債務,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由天海集團、呂超、薛桂鳳繼續履行。若天海集團、呂超、薛桂鳳未能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關條款,則荊門高新投有權立即向法院申請繼續強制執行。
2024年9月10日荊門中院出具了編號為(2024)鄂08執恢29號的《執行裁定書》,裁定強制解除部分涉案股票的質押及凍結(天海集團質押股票數805萬股、呂超質押股票數1,085萬股、薛桂鳳質押股票數75萬股、張學澤質押股票數11萬股、呂元永質押股票數6萬股、呂源江質押股票數6萬股、劉玉明質押股票數6萬股、竇紅民質押股票數6萬股)。上述合計2,000萬股股票解除質押及凍結后將按照7.36元/股價格過戶至荊門高新投名下抵償債務,股票所有權自裁定送達荊門高新投時起轉移,荊門高新投可持裁定書到相關機構辦理上述股票的過戶登記手續;同時劃撥前述股票所產生的孳息(現金紅利或債券利息),轉入荊門高新投名下。
三、其他事項說明及風險提示
1、本次司法劃轉前,天海集團、呂超、薛桂鳳合計持有公司股份37,395,1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6.65%;本次司法劃轉完成后,天海集團、呂超、薛桂鳳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7,745,1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3.16%,將不再是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2、天海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劃轉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3、公司將持續關注天海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后續變化情況,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天海集團、呂超、薛桂鳳出具的告知函;
2、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編號(2024)鄂08執恢29號)。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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