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強邦新材”、“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證監許可〔2024〕51號)?!栋不諒姲钚虏牧瞎煞萦邢薰臼状喂_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及附件披露于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經濟參考網,www.jjckb.cn;中國金融新聞網,www.finacialnews.com.cn;中國日報網cn.chinadaily.com.cn),并置備于發行人、深交所、本次發行保薦人(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保薦人”或“保薦人(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查閱。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的發行方式、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回撥機制、中止發行及棄購股份處理等環節,并認真閱讀今日刊登的《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4年9月25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4年9月25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4年9月19日(T-4日)12:00前注冊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冊及提交核查材料時請登錄海通證券發行電子平臺(網址: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
3、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請網上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組成,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配售的股票總量、認購數量、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以及限售期限等信息。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 網下發行對象:本次網下發行對象為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以及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符合一定條件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其他法人和組織(專業機構投資者和一般機構投資者統稱“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
6、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4年9月20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T-4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4年9月20日,T-3日)當日上午9:30前,網下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否則不得參與本次詢價。網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內部審批流程。
網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定價依據。
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別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每個網下投資者最多填報三個報價,且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當重新履行定價決策程序,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說明改價理由、改價幅度的邏輯計算依據、之前報價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充分及(或)定價決策程序不完備等情況,并將改價依據及(或)重新履行定價決策程序等資料存檔備查。
初步詢價階段每個網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100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1,000萬股。每個配售對象報價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1,00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46.30%。網下投資者應當結合行業監管要求、資產規模等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超資產規模的申購為無效申購。
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報的擬申購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4年8月31日)總資產與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T-8日,2024年9月11日)的總資產計算孰低值。
參與本次強邦新材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4年9月19日(T-4日)12:00前通過海通證券發行電子平臺(網址: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注冊并提交核查材料給保薦人(主承銷商)。如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予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一: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深交所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新增了定價依據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T-4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4年9月20日,T-3日)當日上午9:30前,網下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未在詢價開始前提交定價依據和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的網下投資者,不得參與詢價。網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內部審批流程。網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定價依據。
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定價依據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議價格或者超出建議價格區間進行報價。
特別提示二: 網下投資者須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如實提交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4年8月31日)的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并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的相關要求。
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報的擬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產品總資產金額?!毒W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總資產金額應以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4年8月31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產品總資產金額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4年9月11日(T-8日)的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海通證券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中對應的總資產金額與其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三: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查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深交所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期間,網下投資者報價前須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內如實填寫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4年8月31日)的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2024年9月11日,T-8日)的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投資者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當與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總資產金額保持一致。
投資者應當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申購規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及交易所提交的總資產以及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網下一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資金賬戶中最近一月末(2024年8月31日)的資金余額還應不得低于其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最近一個月末(2024年8月31日)總資產的1%。,詢價前資金余額不得低于其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總資產的1%。。如申購規模超過總資產的孰低值,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剔除相關配售對象報價,并報送中國證券業協會。
7、網下剔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所屬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的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由晚到早、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報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擬申購量不低于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剩余網下發行詢價報價情況及擬申購數量、綜合評估發行人合理投資價值、所屬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于10家。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已聘請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全程進行即時見證,并將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信息披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投資風險提示安排:初步詢價結束后,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稹B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或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對應市盈率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發布《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9、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詳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之“二、戰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2024年9月18日(T-5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科創和創業等主題封閉運作基金與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的日均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的日均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110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
網上投資者:持有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9月23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并可同時用于2024年9月25日(T日)申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11、自主表達申購意愿: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進行證券申購。
12、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后,將分別根據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繳款及網上網下申購總體情況于2024年9月25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戰略配售、網下和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3、獲配投資者繳款與棄購股份處理:網下獲配投資者應根據《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4年9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并按照規范填寫備注。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4年9月27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14、中止發行情況:當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十、中止發行情況”。
15、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該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網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出現三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六個月(按一百八十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16、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日,不存在影響啟動發行的重大事項。
本次發行股票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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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安徽強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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