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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適用主體上,除優質市場參與主體及符合條件的科創債、綠色債發行人外,進一步支持最近兩年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均為A的上市公司適用簡化信息披露安排。
在簡化披露事項上,重點形成三方面措施安排:一是簡化申報文件編制,整合歸并董監高對申報文件和募集說明書的書面確認意見等同類申報文件,對發行上市申請和掛牌轉讓申請等文件提供簡化模板,并明確容缺受理機制;二是簡化募集說明書和計劃說明書信息披露內容,以列表形式逐章說明信息披露簡化事項,支持知名成熟發行人以列表形式簡要分析半年度財務數據變動情況,形成簡要披露、索引式披露等多項格式參考文本,將簡化披露的內容規范化、標準化,并明確在審項目財務數據提交時限;三是明確存續期定期報告簡化或豁免披露事項,提供索引式披露示例。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繼續加強債券信息披露制度建設,不斷總結工作中實踐經驗,及時回應市場合理需求,夯實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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