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282 證券簡稱:三聯鍛造 公告編號:2024-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報告的董事會會議。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適用 √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適用 √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
2、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是 √否
■
3、公司股東數量及持股情況
單位:股
■
持股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出借股份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因轉融通出借/歸還原因導致較上期發生變化
□適用 √不適用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控股股東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控股股東未發生變更。
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5、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6、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總股本113,36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3.33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37,748,880.00元(含稅);同時以總股本113,36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共計轉增45,344,000.00股,轉增后公司總股本將變更為158,704,000.00股,轉增金額未超過報告期末“資本公積一一股本溢價”的余額。2024年7月9日公司已實施完畢上述權益分派方案。
證券代碼:001282 證券簡稱:三聯鍛造 公告編號:2024-045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報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議案》。
為使投資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202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經濟參考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請投資者注意查閱!
特此公告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001282 證券簡稱:三聯鍛造 公告編號:2024-048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4年半年度計提減值準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計提減值準備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現將公司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計提減值準備情況概述
1、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原因
為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真實、可靠、準確的會計信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對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及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公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相關資產進行了全面清查,對相關資產價值出現的減值跡象進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評估。經減值測試,公司對存在減值跡象的相關資產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2、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范圍、總金額和計入的報告期間
經過對公司及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公司2024年6月30日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相關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和減值測試后,公司2024年1-6月計提各項減值準備合計金額為960.6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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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計數與各分項數值相加之和在尾數上若存在差異,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計提減值準備計入的報告期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公司對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資產進行減值測試,2024年1-6月計提信用減值損失金額為143.55萬元;2024年1-6月計提存貨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為817.05萬元,轉回存貨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為638.45萬元,當期新增存貨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為178.60萬元。
3、本次計提減值準備事項履行的審批程序
本次計提減值準備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相關規定,本次計提減值準備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確認標準及計提方法
(一)信用減值損失
本公司對于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租賃應收款、貸款承諾及財務擔保合同等,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確認損失準備。
①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
預期信用損失,是指以發生違約的風險為權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損失的加權平均值。信用損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實際利率折現的、根據合同應收的所有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收取的所有現金流量之間的差額,即全部現金短缺的現值。其中,對于本公司購買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應按照該金融資產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折現。
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個預計存續期內所有可能發生的違約事件而導致的預期信用損失。
未來12個月內預期信用損失,是指因資產負債表日后12個月內(若金融工具的預計存續期少于12個月,則為預計存續期)可能發生的金融工具違約事件而導致的預期信用損失,是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的一部分。
于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對于處于不同階段的金融工具的預期信用損失分別進行計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后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的,處于第一階段,本公司按照未來12個月內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后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但尚未發生信用減值的,處于第二階段,本公司按照該工具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后已經發生信用減值的,處于第三階段,本公司按照該工具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對于在資產負債表日具有較低信用風險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設其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并未顯著增加,按照未來12個月內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本公司對于處于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以及較低信用風險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和實際利率計算利息收入。對于處于第三階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賬面余額減已計提減值準備后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對于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款項融資,無論是否存在重大融資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A.應收款項
對于存在客觀證據表明存在減值,以及其他適用于單項評估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款項融資及長期應收款等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確認預期信用損失,計提單項減值準備。對于不存在減值客觀證據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款項融資及長期應收款或當單項金融資產無法以合理成本評估預期信用損失的信息時,本公司依據信用風險特征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款項融資及長期應收款等劃分為若干組合,在組合基礎上計算預期信用損失,確定組合的依據如下:
a、應收票據確定組合的依據如下:
應收票據組合1 商業承兌匯票
應收票據組合2 銀行承兌匯票
對于劃分為組合1的應收票據,本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通過違約風險敞口和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率,計算預期信用損失。對于劃分為組合2的應收票據,本公司評估無收回風險,不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b、應收賬款確定組合的依據如下:
對于劃分為組合的應收賬款,本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編制應收賬款賬齡與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率對照表,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c、其他應收款確定組合的依據如下:
對于劃分為組合的其他應收款,本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通過違約風險敞口和未來12個月內或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率,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d、應收款項融資確定組合的依據如下:
應收款項融資組合:較高信用等級商業銀行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
對于劃分為組合的應收款項融資,本公司參考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結合當前狀況以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預測,通過違約風險敞口和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率,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本公司基于賬齡確認信用風險特征組合的賬齡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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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
對于債權投資和其他債權投資,本公司按照投資的性質,根據交易對手和風險敞口的各種類型,通過違約風險敞口和未來12個月內或整個存續期預期信用損失率,計算預期信用損失。
②具有較低的信用風險
如果金融工具的違約風險較低,借款人在短期內履行其合同現金流量義務的能力很強,并且即便較長時期內經濟形勢和經營環境存在不利變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現金流量義務的能力,該金融工具被視為具有較低的信用風險。
③信用風險顯著增加
本公司通過比較金融工具在資產負債表日所確定的預計存續期內的違約概率與在初始確認時所確定的預計存續期內的違約概率,以確定金融工具預計存續期內發生違約概率的相對變化,以評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是否已顯著增加。
在確定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是否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慮無須付出不必要的額外成本或努力即可獲得的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慮的信息包括:
A.信用風險變化所導致的內部價格指標是否發生顯著變化;
B.預期將導致債務人履行其償債義務的能力是否發生顯著變化的業務、財務或經濟狀況的不利變化;
C.債務人經營成果實際或預期是否發生顯著變化;債務人所處的監管、經濟或技術環境是否發生顯著不利變化;
D.作為債務抵押的擔保物價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擔?;蛐庞迷黾壻|量是否發生顯著變化。這些變化預期將降低債務人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款的經濟動機或者影響違約概率;
E.預期將降低債務人按合同約定期限還款的經濟動機是否發生顯著變化;
F.借款合同的預期變更,包括預計違反合同的行為是否可能導致的合同義務的免除或修訂、給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擔保或者對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變更;
G.債務人預期表現和還款行為是否發生顯著變化;
H.合同付款是否發生逾期超過(含)30日。
根據金融工具的性質,本公司以單項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組合為基礎評估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組合為基礎進行評估時,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風險特征對金融工具進行分類,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風險評級。
通常情況下,如果逾期超過30日,本公司確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已經顯著增加。除非本公司無需付出過多成本或努力即可獲得合理且有依據的信息,證明雖然超過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并未顯著增加。
④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
本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評估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是否已發生信用減值。當對金融資產預期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的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該金融資產成為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金融資產已發生信用減值的證據包括下列可觀察信息:
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債務人違反合同,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違約或逾期等;債權人出于與債務人財務困難有關的經濟或合同考慮,給予債務人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都不會做出的讓步;債務人很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發行方或債務人財務困難導致該金融資產的活躍市場消失;以大幅折扣購買或源生一項金融資產,該折扣反映了發生信用損失的事實。
⑤預期信用損失準備的列報
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后的變化,本公司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重新計量預期信用損失,由此形成的損失準備的增加或轉回金額,應當作為減值損失或利得計入當期損益。對于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損失準備抵減該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賬面價值;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權投資,本公司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其損失準備,不抵減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
⑥核銷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預期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能夠全部或部分收回,則直接減記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這種減記構成相關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本公司確定債務人沒有資產或收入來源可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以償還將被減記的金額。
已減記的金融資產以后又收回的,作為減值損失的轉回計入收回當期的損益。
(二)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負債表日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在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時,以取得的可靠證據為基礎,并且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影響等因素。
①產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以合同價格作為其可變現凈值的計量基礎;如果持有存貨的數量多于銷售合同訂購數量,超出部分的存貨可變現凈值以一般銷售價格為計量基礎。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場價格作為其可變現凈值的計量基礎。
②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如果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高于成本,則該材料按成本計量;如果材料價格的下降表明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則該材料按可變現凈值計量,按其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③存貨跌價準備一般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按存貨類別計提。
④資產負債表日如果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則減記的金額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三、本次計提減值準備對公司的影響
綜上,公司2024年1-6月計提各項減值準備合計金額為960.60萬元,減少2024年1-6月利潤總額960.60萬元。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最終數據以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審計的財務數據為準。
本次計提減值準備事項,真實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資產價值以及2024年1-6月的經營成果,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
四、董事會關于公司計提減值準備的合理性說明
經審核,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經減值測試后基于謹慎性原則而作出的,依據充分,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次計提減值準備后,能夠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資產價值以及2024年1-6月的經營成果。
因此,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事項。
五、審計委員會關于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意見
經審核,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需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財務狀況以及2024年1-6月的經營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資者提供更加可靠的會計信息。
因此,審計委員會一致同意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事項。
六、監事會關于公司計提減值準備的意見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計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24年1-6月的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決策程序合法。
因此,監事會一致同意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事項。
七、 備查文件
(一)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三)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001282 證券簡稱:三聯鍛造 公告編號:2024-049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均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9,000.00萬元(含)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對該議案發表了審核意見,保薦機構出具了核查意見?,F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691號)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838萬股,每股發行價27.93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9,265.34萬元,扣除各類發行費用12,053.53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7,211.81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容誠驗字[2023]230Z0132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設立了相關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手續,以保證??顚S?。
根據《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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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存在一定建設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后續按計劃暫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出現部分閑置的情況。公司根據募投項目實施進度的使用安排,在不影響項目實施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將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項目累計使用募集資金42,181.61萬元,募投項目結項節余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1,821.71萬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余額為23,498.03萬元(含利息),其中498.03萬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中,23,00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于現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及歸還情況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9,000萬元(含)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實際使用4,8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已將上述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4,800萬元人民幣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使用期限未超過12個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公司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在不影響項目實施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將使用不超過9,000.00萬元(含)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募集資金專戶。
五、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鑒于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存在一定建設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后續按計劃暫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出現部分閑置的情況,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緩解因銷售規模增長而增加主營業務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同時,可以降低公司財務成本,如按同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3.35%計算,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幣9,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預計可節約財務費用301.50萬元(預期一年測算,僅為測算數據,不構成公司承諾)。公司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將使用不超過9,000.00萬元(含)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是合理、必要的。
六、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承諾和說明
為確保按時歸還前述募集資金,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公司承諾: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者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直接或者間接進行證券投資、衍生品交易等高風險投資。當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有需求時,公司將根據資金需求,及時歸還募集資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計劃相抵觸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未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的情形及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超過十二個月的情形。
七、相關審核程序及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意見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結合公司募投項目建設進度及資金投入計劃,在保證募投項目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9,000.00萬元(含)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因此,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
(二)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查意見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
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9,000.00萬元(含)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三)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開的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財務費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
因此,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本次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已經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投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運營的情況下,使用部分閑置的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財務費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八、備查文件
(一)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三)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二次會議審查意見;
(四)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001282 證券簡稱:三聯鍛造 公告編號:2024-050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
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一一公告格式》等相關規定,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編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F報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及資金到位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691號)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838萬股,每股發行價27.93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9,265.34萬元,扣除各類發行費用12,053.53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7,211.81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容誠驗字[2023]230Z0132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結余情況如下:
■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該《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業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設立了相關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審批手續,以保證??顚S谩?/P>
(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情況
募集資金到賬前,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蕪湖萬聯新能源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保薦機構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已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蕪湖揚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魯港支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嚴格按照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規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資金,保證??顚S?。上述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三)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
注:因部分開戶銀行為下屬二級支行,無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權限,故由其分行或一級支行與公司、保薦機構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賬戶開立在二級支行或分行營業部。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參見“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附表1)。
(二)募投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三)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四)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情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開了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5,300.00萬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和不超過人民幣8,000.00萬元(含本數)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將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上述議案,經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8,8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和不超過人民幣8,0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前述額度和有效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將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上述議案,經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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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資金使用情況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7,000.00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的29.48%。上述議案,經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7,000.00萬元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的29.48%。上述議案,經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該筆資金中的4,800.00萬元。
(六)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9,000.00萬元(含)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上述議案,經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公司累計使用該筆資金中的4,800.00萬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歸還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全部款項。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均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高性能鍛件生產線(50MN)產能擴建項目已結項,同意將節余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余額為準)。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將節余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同時已于2024年7月將該募集資金專戶予以注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將募投項目節余資金用于其他募投項目或非募投項目的情況。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5月25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5,3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和不超過人民幣8,0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前述額度和有效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8,8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和不超過人民幣8,0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前述額度和有效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23,498.03萬元(含利息),其中498.03萬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中,23,00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于現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將用于投入公司承諾的募投項目。
(九)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同時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相關信息,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違規情形。
六、專項報告的批準報出
本專項報告業經公司董事會于2024年8月30日批準報出。
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金額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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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1282 證券簡稱:三聯鍛造 公告編號:2024-043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郵件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于2024年8月30日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孫國奉先生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其中譚青女士、李明發先生、張金先生、李曄先生以通訊方式出席。公司全體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議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
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024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編制期間,未有泄密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發生。
本議案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202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違規的情形。
本議案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計提減值準備的議案》
公司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相關會計政策的規定,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經減值測試后基于謹慎性原則而作出的,依據充分,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次計提減值準備后,能夠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資產價值以及2024年1-6月的經營成果。
本議案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4年半年度計提減值準備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結合公司募投項目建設進度及資金投入計劃,在保證募投項目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9,000.00萬元(含)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本議案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對該議案發表了審查意見,保薦機構出具了相應的核查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二)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二次會議審查意見;
(三)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四)第二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五)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001282 證券簡稱:三聯鍛造 公告編號:2024-044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8月20日通過郵件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于2024年8月30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孫秀娟女士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議案》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報告》及《2024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合法、合規,未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及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半年度計提減值準備的議案》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計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24年1-6月的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計提減值準備的決策程序合法。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4年半年度計提減值準備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經審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財務費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蕪湖三聯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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