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84 證券簡稱:帕瓦股份 公告編號:2024-002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沒有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4年1月12日
(2)股東大會地點:浙江省諸暨市陶朱街友誼北路57號公司會議室
(三)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的表決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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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主持會議等。
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投票方式,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董事長張寶主持。
(5)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獨立董事劉玉龍、鄧超、鄭詩禮、非獨立董事王振宇、王苗夫、王寶良、錢曉峰、姚挺通訊出席;
2、公司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徐琥出席會議,其他高管和見證律師出席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法案
1、議案名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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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2024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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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議案名稱:關于補選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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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股東大會表決,楊迪航先生被選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
(二)涉及重大事項的,應當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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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相關說明
1、會議議案1為特別決議議案,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審議通過;
2、本次會議議案1、議案2、提案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
3、本次股東大會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為議案2。關聯股東張寶、王寶良、姚婷、諸暨兆遠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展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已回避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1、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浙江浙江經濟律師事務所
律師:唐滿,莫少聰
2、律師見證結論: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月13日
● 報備文件
(一)股東大會決議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
(二)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券代碼:688184 證券簡稱:帕瓦股份 公告編號:2024-003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原因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詳見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關于集中競價交易回購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號:2023-047)、《2024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號:2024-002)。
根據回購計劃,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回購股份,回購的股份將用于依法注銷和減少注冊資本?;刭徆煞莸目傎Y金不低于2000萬元(含),不超過4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30.61元/股(含)?;刭徆煞莸钠谙拮怨蓶|大會批準回購股份計劃之日起12個月內。
根據回購金額上限為4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為30.61元/股,回購金額約為130.67萬股,回購股比例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81%;根據回購金額下限2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為30.61元/股,回購金額約為65.33萬股,回購股份比例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41%?;刭徆煞莸木唧w數量和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回購期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二、需要債權人知道的相關信息
公司回購的股份將用于依法取消和減少注冊資本。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公司債權人有權自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申報債權,并可要求償還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以下簡稱“債權申報”)。
如果公司債權人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公司將繼續按照原債權文件履行相關債務。公司債權人要求公司償還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應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附有關證明文件。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回購股份。
(一)債權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應當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和其他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申報債權。
1、債權人為法人的,應當攜帶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應當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債權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應當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債權申報的具體方式
債權人可以通過現場、郵件、電子郵件等方式申報。通過郵件和電子郵件申報的債權人應先致電公司證券辦公室確認。債權申報的聯系方式如下:
1、申請時間: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2月26日:30-11:30,14:00-17:00
2、申請地址:浙江省諸暨市陶朱街友誼北路57號
3、郵政編碼:311800
4、聯系電話:0575-80709675
5、郵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6、聯系人:趙婷婷
7、特別提示:以郵寄方式申報的債權人,申報日以郵寄日或郵戳日為準。請在郵件封面注明“債權申報”字樣;以電子郵件方式申報的債權人,申報日以公司收到電子郵件日為準。請在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債權申報”字樣。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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