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50 證券簡稱:聯化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7
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時間: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5時00分
2、會議地點: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勞動北路118號總商會大廈17樓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4、會議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王萍女士
6、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共2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4,341,27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4702%;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共27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243,961,943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6.4244%;參加現場與網絡投票的股東共29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248,303,213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6.8946%(其中,參加本次大會表決的中小股東共計26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9,426,09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210%)。參加本次大會表決的股東中無關聯股東,不涉及回避表決。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以現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關于子公司增資擴股及實施員工持股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該項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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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東同意票8,651,60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7836%;反對票772,481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股東所持股份的8.1951%;棄權票2,000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郭斌律師、閆思雨律師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關于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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