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008 證券簡稱:長鴻高科 公告編號:2023-102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決議案:沒有決議案: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3年12月14日
(2)股東大會地點: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高新區新輝路102號
(三)普通股股東出席會議并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股情況:
■
注:截至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公司回購公司股份2、938、500股,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等相關規定,部分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股東大會計算相關比例已扣除上述回購股份。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主持會議等。
會議由董事會召開,董事長陶春峰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投票方式。會議的召開、召開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白華先生出席會議;公司其他高管出席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法案
1、議案名稱:關于延長公司2022年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審查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提案名稱:2022年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具體事項有效期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提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5%以下股東的表決涉及重大事項
■
(三)關于提案表決的有關信息說明
1、本次審議的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為:議案1、議案2。
2、本次相關股東陶春風、寧波定鴻風險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已對提案1進行了解決、提案2回避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1、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
律師:葉元華、俞芳欣
2、律師見證結論:
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議事規則規定;出席會議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寧波長鴻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12月15日
● 網上公告文件
經鑒定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 報備文件
股東大會決議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ICP備14076428號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