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18 證券簡稱:聯贏激光 公告編號:2023-057
2023年深圳聯營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沒有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3年11月30日
(2)股東大會地點:深圳市龍崗區寶龍街寶龍三路4號寶捷訊工業園區聯贏激光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三)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的表決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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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主持會議等。
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開,由董事長韓金龍先生主持。會議以現場投票和在線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投票方式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5)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現場出席通訊7人;
2、公司在職監事3人,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謝強先生出席了會議;其他非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法案
1、議案名稱: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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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修改〈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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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于議案表決的相關說明
股東大會議議案 1為特別決議,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提案2為普通決議,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一半以上表決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
律師:陳玉涵、曹倩
2、律師見證結論:
律師認為,股東大會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聯營激光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2月1日
● 報備文件
(一)股東大會決議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
(二)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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