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231 證券簡稱:隆達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9
2023年江蘇龍達超合金有限公司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沒有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23年11月20日
(二)無錫市錫山區安鎮街道翔云路18號、隆達股份三樓1號會議室舉行股東大會的地點:
(三)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的表決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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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主持會議等。
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開,董事長浦益龍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資。
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股東大會的召開、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
(5)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呂斌先生出席了會議;高管們出席了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一)累計投票議案表決
1、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選舉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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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選舉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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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于選舉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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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的,應當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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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提案表決的有關信息說明
1、上述提案均為累計投票提案;
2、上述議案為普通決議議案,均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3、上述議案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
律師:范建紅律師、宋欣豪律師
2、律師見證結論:
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規定;出席會議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結果合法有效;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蘇隆達超合金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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