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3日發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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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據《鵬華豐祿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滿足相關基金股息條件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分配收入。
2. 其他與股息相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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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權登記日后(包括股權登記日)認購(包括轉換轉讓)的基金份額不享有股息權益,股權登記日申請贖回(包括轉讓轉讓)的基金份額享有股息權益。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基金不再符合基金股息條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另行發布有關公告,決定是否給予股息或變更股息計劃,并依法履行有關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咨詢辦法
如果基金股東想了解本基金的其他相關信息,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進行咨詢: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 www.phfund.com.cn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6788-533; 0755-82353668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及本基金各銷售機構的相關網點(詳見本基金更新招股說明書及相關公告)。
基金投資者選擇股息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公司取消賬戶級股息,即投資者通過賬戶申請(包括開立基金賬戶、增加交易賬戶、賬戶數據變更)提交的賬戶股息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如果投資者需要設置或改變各基金的股息方式,公司只接受投資者通過交易申請單獨設置或改變單基金的股息方式;
(3)股息方式業務規則的調整對現有基金股東的股息方式沒有影響。投資者持有或持有的基金產品的股息方式保持不變。但投資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前通過賬戶業務提交的賬戶分紅方式設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對投資者新認可(申請)購買的其他基金產品,原賬戶分紅方式不再生效。
2、如果投資者在多家銷售機構購買基金,其在任何銷售機構的基金份額的股息變更只適用于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托管的基金份額。如果投資者沒有選擇或有效地選擇基金股息方式,基金的默認股息方式為現金股息。
3、請投資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在股息權益登記日前致電基金經理的客戶服務熱線,或登錄公司網站核實基金股息方式。股息的最終確定方式以基金經理的記錄為準。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實的基金分紅方式與投資者要求不一致或與相關銷售機構記錄的投資者分紅方式不一致的,可以在任何工作日向銷售機構申請變更分紅方式。最終分紅方式以股權登記日(不含股權登記日)前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風險提示
基金股息不會增加或降低基金的投資風險或投資回報。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回報。請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進行投資,并注意投資風險。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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