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926 證券簡稱:鐵流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7
浙江鐵流離合器有限公司關于相關股東重新簽署一致行動協議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和連帶責任。
浙江鐵流離合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張志林先生、張婷女士、國寧先生的通知。鑒于三人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即將到期,為維護公司控制權的穩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一致性,2023年10月20日重新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
一、協議簽署概述
張志林、張婷、國寧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中張志林和張婷是父女關系,國寧是張婷的配偶。寧波寧聚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寧聚映山紅16號私募股權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英山紅16號基金”)是張婷的一致行動人。張婷直接持有英山紅16號基金100%的份額,雙方于2023年6月14日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
2020年10月20日,張志林、張婷、國寧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約定各方對公司的共同控制關系至少維持至原協議生效后36個月屆滿?,F在原協議已經到期。
經友好協商,張志林、張婷、國寧、映山紅16號基金于2023年10月20日重新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截至協議簽署日,張志林、張婷、國寧共控制公司49.69%股份,具體持股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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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杭州德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東,持有85、961、842股,持股比例為37.45%,張智林先生持有公司51%。因此,張智林先生通過杭州德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43、840、539股;
注2:張婷女士持有杭州德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49%的股份,即杭州德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的股份為42、121、303股;此外,英山紅16號基金持有的股份為4.59萬股,張婷直接持有英山紅16號基金100%,即張婷女士通過英山紅16號基金間接持有的股份為4.590股。000股,間接持有46,711,303股。
公司49.69%的股份由張智林、張婷、國寧三人共同控制,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二是《一致行動協議》的主要內容
(1)雙方承諾,雙方將對公司的重大事務決策保持一致,在董事會、股東大會上,雙方應保持一致,如意見不一致,雙方應先溝通協商,協商仍不能統一,無條件服從張志林的意見,其他三方應按照張志林的意見行使董事和股東的權利。
(2)為保持對公司的控制,各方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其持有的股份進行限制和減少,并在承諾期內積極履行相關承諾。
各方承諾,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以轉讓、質押等方式處理其所有股權,足以影響共同控制的穩定性和有效性。如果共同控制權在自行處罰后存在風險,自行處罰人應賠償他人的損失。
(3)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協議生效之日起36個月。但是,如果(1)任何一方不再持有公司股權或(2)張婷不再直接或間接持有英山紅16號基金,協議將自動終止。
三、其他說明
重新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有利于維護公司實際控制的穩定性,保持公司重大決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發展戰略和管理的一致性和穩定性,不會對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對公司的主要業務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損害中小型投資者的利益。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金天城(杭州)律師事務所認為,張志林、張婷、國寧簽署原“一致行動協議”到期終止,上述股東和寧波寧聚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寧聚紅16私募股權證券投資基金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張志林、張婷、國寧三人,未變更,寧波寧聚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寧聚映山紅16號私募股權證券投資基金是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重新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有利于實現公司實際控制權的穩定,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沒有不利影響或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鐵流離合器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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