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增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15元
每股轉增股份0.4股
● 相關日期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 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 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296,000,000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5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44,400,000元,轉增118,400,000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414,400,000股。
三、 相關日期
四、 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 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 自行發放對象
公司股東林啟軍、林啟群、林啟法、林加連、臺州森林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溫嶺森林全創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陳清賢等所持有股份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3. 扣稅說明
?。?)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 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 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15 元;對個人持股 1 年以內(含 1 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15元,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 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 對個人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財稅〔2015〕101號和財稅〔2012〕85號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
(2)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根據《關于中國居 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按 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后每股人民幣 0.135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 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對于通過滬港通投資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有關規定,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 司)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后每股人民幣 0.135 元。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于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 0.15 元。
(5)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 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有關規定,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繼續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 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即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 0.135元。
(6)本次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來源為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公司本次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扣稅。
五、 股本結構變動表
單位:股
六、 攤薄每股收益說明
實施送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額414,400,000股攤薄計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為0.34元。
七、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事項如有疑問,請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證券部
聯系電話:0576-86336000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證券代碼:605500 證券簡稱:森林包裝 公告編號:2023-025
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度暨2023年
第一季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06月05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0:00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投資者可于2023年05月29日(星期一) 至06月02日(星期五)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或通過公司郵箱forestpackaging@126.com進行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發布公司2022年度報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2022 年年度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公告等,為便于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經營成果、財務狀況等事項,公司計劃于2023年06月05日 上午 09:00-10:00舉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
一、 說明會類型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以網絡互動形式召開,公司將針對經營成果及財務指標的具體情況等事項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允許的范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二、 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
?。ㄒ唬?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06月05日 上午 09:00-10:00
(二) 會議召開地點:上證路演中心
?。ㄈ?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三、 參加人員
董事長兼總經理:林啟軍
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陳清賢
獨立董事:王一
四、 投資者參加方式
?。ㄒ唬┩顿Y者可在2023年06月05日 上午 09:00-10:00,通過互聯網登錄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線參與本次業績說明會,公司將及時回答投資者的提問。
?。ǘ┩顿Y者可于2023年05月29日(星期一) 至06月02日(星期五)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據活動時間,選中本次活動或通過公司郵箱forestpackaging@126.com向公司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五、聯系人及咨詢辦法
聯系人: 證券部
電話:576-86336000
郵箱:forestpackaging@126.com
六、其他事項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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