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公司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以總股本為基數實施,不存在其他差異化安排。
湖南麗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23年5月10日召開的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分紅派息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等情況
1、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以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公司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6.0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后年度。
2、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沒有發生變化。若公司股本總額在本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前發生變化,公司將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3、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實施利潤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二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實施前公司總股本125,993,7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6.00元(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 10 股補繳稅款1.20元; 持股1個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 0.60元; 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p>
三、分紅派息日期
1、本次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1日。
2、本次利潤分配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2日。
四、分紅派息對象
本次分紅派息對象為:截至2023年6月1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3年6月2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 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六、調整相關參數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賈齊正先生、孫建雄先生、侯炳陽先生、劉國彪先生、葉繼勇先生、鄭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劉茂林先生、袁志武先生、歐莎女士、張穎民先生、黎德光先生出具了承諾:“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依法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如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至上述減持公告之日公司發生過除權除息等事項的,減持價格應相應調整”。公司在2022年6月實施2021年度分紅派息、轉增股本后,上述股東、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關于減持價格承諾的相關內容已調整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31.86元/股(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9.00元(含稅)和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4股后)。
本次利潤分派后,上述承諾的最低減持價格相應調整為不低于31.26元。
七、有關咨詢辦法:
1、咨詢地址:湖南省長沙縣泉塘社區社塘路399號
2、咨詢部門:公司證券部
3、咨詢聯系人:劉曾輝
4、咨詢電話:0731-82115109
5、傳真電話:0731-82115109
八、備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麗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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