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接受擔保的子公司浙江海象進出口有限公司資產負債率超過70%,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5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申請授信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全資子公司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越南海欣”)、浙江海象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象進出口”)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總計不超過6億元人民幣,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6億元人民幣,同時各子公司將視情況以自有財產為自身提供抵押擔保;股東大會同意授權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在前述總授信額度內辦理相關事宜,并簽署與各金融機構發生業務往來的相關各項法律文件,授權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全資子公司申請授信額度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5)、《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0)。
2023年5月24日,公司與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海寧支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子公司海象進出口在債權確定期間和最高融資余額內與債權人簽訂的所有銀行融資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4,000萬元整。
本次擔保金額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范圍內,本次提供擔保后對被擔保方的擔保情況如下: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浙江海象進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7年12月18日
注冊地址: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海寧經濟開發區海豐路380號2幢3樓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日用百貨銷售;地板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單位:萬元)
注:2023年1-3月份數據未經審計。
與上市公司的關系:海象進出口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的全資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級狀況:被擔保人信用狀況良好。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保證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海寧支行
債務人:浙江海象進出口有限公司
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4,000萬元
債權確定期間: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6日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范圍:本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所有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據主合同所發生的墊款)、利息、復息、罰息、執行程序中遲延履行期間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保證期間:主合同項下每一筆具體融資業務的保證期限單獨計算,為自具體融資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如因法律規定或約定的事件發生而導致具體融資合同提前到期,則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累計對外擔保及逾期擔保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0元,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余額為22,000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5.08%。公司無逾期的對外擔保事項,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以及因擔保而產生損失的情況。
五、備查文件
1、公司與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海寧支行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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