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中辰可轉債”將在2023年5月31日按顏值付款第一年貸款利息,每10張“中辰可轉債”(顏值1,000元)貸款利息為3.00元(價稅合計)。
2、債權登記日: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3、除權除息日: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4、還息日: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5、此次還息期內及息票率:計算利息期間為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息票率為0.30%。
6、此次還息目標:此次還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23年5月30日,截止到2023年5月30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整體“中辰可轉債”持有者具有此次發放利息,在2023年5月30日前(含當天)申請辦理轉化成企業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企業不會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計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計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7、下一還息期起息日:2023年5月31日。
8、下一年度的息票率:0.50%。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批準〔2022〕678號”允許申請注冊,中辰電纜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2年5月31日向不特定對象推出了570.5370萬多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個顏值100元,發售總金額57,053.70萬余元。經深圳交易所允許,公司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2年6月21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競價交易,債卷編碼為“123147”,債卷通稱“中辰可轉債”。
依據《中辰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和《中辰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下稱“《上市公告書》”)等相關條文要求,企業將在2023年5月31日付款“中辰可轉債”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內利息,現就此次還息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辰可轉債”基本概況
(一)此次可轉換債券通稱:中辰可轉債;
(二)此次可轉換債券編碼:123147;
(三)此次可轉債發行量:57,053.70萬余元(5,705,370張);
(四)此次轉債上市量:57,053.70萬余元(5,705,370張);
(五)此次轉債上市地址:深圳交易所;
(六)此次轉債上市時長:2022年6月21日;
(七)此次發行可轉債存續期的起始時限:2022年5月31日至2028年5月30日;
(八)本次發行可轉債轉股的日期:2022年12月7日至2028年5月30日;
(九)此次可轉換債券息票率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十)此次可轉換債券還息期限和方法: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選用每一年還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滿償還任何未股權轉讓的可轉換債券本金利息最終一年利息;
1、年利率計算
年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上總額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當日起每滿一年可以享受的當期貸款利息。年息的計算公式:
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在計算利息本年度(下稱“當初”或“每一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上總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選用每一年還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算利息起始日期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當日,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所得到的利息費用的應對稅費由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擔負。
還息日:每一年的還息日是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當日起每滿一年的當天。如該日是國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則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延期期內不另還息。每相鄰的兩大還息日中間為一個計算利息本年度。
付息債權登記日:每一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一年還息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一年還息日以后的五個交易日付款當初貸款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含付息債權登記日)已變換或已申請轉換成企業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無法享受本年度及以后計算利息本年度貸款利息。
(十一)此次可轉換債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承銷商(主承銷商):萬里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此次可轉換債券貸款擔保狀況: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公司擔保;
(十四)此次可轉換債券信用等級及資信評級組織:依據中證鵬元資信評級有限責任公司開具的有關評級報告及追蹤評級報告,此次可轉換債券主體信用評級及債券信用評級均是“AA-”級,評級展望為“平穩”。
二、此次還息計劃方案
依據《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今天為“中辰可轉債”第一年還息,計算利息期間為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本期息票率為0.30%,此次還息每10張“中辰可轉債”(一張面額100元,10張顏值1,000元)債卷發放貸款利息金額為3.00元(價稅合計)。
(一)針對擁有“中辰可轉債”的投資者和證券基金債券投資者,利息所得稅由券商等兌現發放組織按20%稅率代收代繳,公司沒有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具體每10張發放貸款利息為2.40元;
(二)針對擁有“中辰可轉債”的達標境外機構(QFII和RQFII),依據《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21年第34號)要求,自2021年11月7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企業項目投資地區證券市場所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繳所得稅和增值稅,具體每10張發放貸款利息3.00元;
(三)針對擁有“中辰可轉債”的許多債卷持有人,每10張發放貸款利息3.00元,別的債卷持有人自主交納債卷利息所得稅,公司沒有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
三、此次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及還息日
(一)債權登記日: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二)除權除息日: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三)還息日: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四、債卷還息目標
此次還息對象是:截止到2023年5月30日(該日期是債權登記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清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整體“中辰可轉債”持有者。
五、債卷還息方式
企業將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展此次還息,同時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劃付用以付利息資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接到賬款后,根據資金清算系統會“中辰可轉債”此次貸款利息劃交給對應的還息營業網點(由債券投資者指定證劵公司業務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承認的其他機構)。
六、有關此次還息目標交納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解釋
(一)本人(包含證券基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其他一些稅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債卷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債卷持有人應交納公司債券利息個稅,繳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612號)要求,今天債券利息個稅統一由相關還息營業網點向債券投資者付利息時承擔代收代繳,就近進庫。
(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依據《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21年第34號)要求,自2021年11月7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企業項目投資地區證券市場所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繳所得稅和增值稅。因而,對當期債卷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債券利息免征繳所得稅和增值稅。以上暫免征繳所得稅的范疇不包含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成立的組織、場地所取得的與這家機構、地方有具體關聯的債券利息。
(三)別的債卷持有人別的債卷持有人的債卷利息所得稅需自主交納。
七、咨詢方式
投資人如果需要掌握“中辰可轉債”的其他一些具體內容,請查閱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中辰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全篇。投資人還可通過下列聯系電話對此次還息事項進行了解:
咨詢部門:企業證券事務部
資詢詳細地址:江蘇省宜興市環科園氿大道北8號
熱線電話:0510-80713366
資詢電子郵箱:zcdl@sinostar-cable.com
特此公告。
中辰電纜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5月24日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ICP備14076428號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