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004證券簡稱:ST國華公示序號:2023-025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會會議召開狀況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十一屆股東會2023年第二次臨時會議于2023年5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街道孖嶺小區凱豐路10號翠林商務大廈12層會議廳以當場和通訊表決的方式舉辦。會議報告于2023年5月23日以電子郵件形式傳出。會議由董事長黃翔老先生組織,需到執行董事5名,實到5名。監事及高管人員出席了此次會議。此次會議的舉行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1、表決通過《關于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議案》
企業擬將深圳交易所明確提出撤消企業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申請,詳細企業同一天公布的《關于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6)。
決議狀況:贊同5票,抵制0票,放棄0票。
整體獨董對該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三、備查簿文檔
1、經與會董事簽名加蓋股東會公章的股東會決議;
2、深圳交易所標準的其他資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證券代碼:000004證券簡稱:ST國華公示序號:2023-026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提起訴訟企業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
公示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企業提起訴訟股票買賣交易其他風險警示的事宜有待深圳交易所審批,能不能得到深圳交易所審批有待觀察,公司現階段未完成對深圳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回應,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24日舉辦第十一屆股東會2023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議案》,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企業股票早期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的現象
企業2021本年度被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反對意見的內控審計匯報。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企業碰觸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企業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起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
二、此次提起訴訟其他風險警示的現象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時,企業2021本年度內控制度反對意見涉及到的有關缺點已經完成整頓,有關危害已清除,中興財光華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說明審核報告》(中興財光華審專字(2023)第215042號),并且對企業2022本年度內控制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興財光華審專字(2023)第215046號),公司內控可以有效運作,以上匯報詳細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資訊網上公布的公示。
企業對比《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的有關規定逐一自糾自查,企業不再存有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5條的規定,企業合乎提起訴訟股票買賣交易其他風險警示的前提條件,公司為深圳交易所提起訴訟對企業股票開展的其他風險警示。
三、獨董建議
獨董覺得,企業2021本年度內控審計匯報反對意見涉及到事項危害已清除,有關內控缺陷已經得到整頓,中興財光華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企業2022本年度內控制度出示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內控可以有效運作,公司股票交易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的事宜危害已清除。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企業不再存有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合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有關提起訴訟其他風險警示的前提條件。因而,大家允許公司為深圳交易所提起訴訟其他風險警示。
四、風險防范
1、公司本次提起訴訟股票買賣交易其他風險警示的事宜有待深圳交易所審批,能不能得到深圳交易所審批有待觀察,企業將依據工作進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現階段未完成對深圳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回應,公司已經申請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前進行回應,詳細企業同一天公布的《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7),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發展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企業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公布新聞媒體發表的信息為標準。煩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簿文檔
1、第十一屆股東會2023年第二次臨時會議決定;
2、獨董有關提起訴訟企業股票其他風險警示自主的建議;
3、中興財光華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說明審核報告》(中興財光華審專字(2023)第215042號);
4、中興財光華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興財光華審專字(2023)第215046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證券代碼:000004證券簡稱:ST國華公示序號:2023-027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有關推遲回應深圳交易所
年報問詢函的通知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10日接到深圳交易所開具的《關于對深圳國華網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報的問詢函》【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3〕第95號】(下稱“《年報問詢函》”),要求其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就相關事宜作出書面說明。
接到《年報問詢函》后,企業十分重視,立即組織有關多方進行對《年報問詢函》的回應工作中,對有關的情況進行逐一審查貫徹落實和安排回應原材料。因涉及具體內容比較多,且需年檢會計出示有關審查建議,經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請辦理,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前進行《年報問詢函》的回應,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18日公布的《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1)。
現階段,企業和相關中介服務已經穩步推進年報問詢函的回應工作中,因為一部分回應具體內容必須進一步完善,為保證回應具體內容的實際、精確、詳細,緯向深圳交易所申請辦理,企業將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前進行《年報問詢函》的回應。
董事會對這次推遲回應為投資者造成的不便值此誠摯的歉意,煩請廣大投資者原諒,企業將加快工作進度,盡早回應并執行公布責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國華網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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