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76證券簡稱:甘化科工公示序號:2023-23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省甘化科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老總胡煜鐄老先生于2023年1月31日接到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開具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偵查字0062023002號),以其因涉嫌短線炒股“甘化科工”個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確定并對立案偵查。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2月2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的《關于公司董事長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2023-05)。
2023年5月6日,董事長胡煜鐄老先生接到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稱“廣東證監局”)開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省證監懲罰字[2023]9號)。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9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的《關于公司董事長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2023-22)。
2023年5月24日,董事長胡煜鐄老先生接到廣東證監局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13號),現就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內容
胡煜鐄老先生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相關規定,組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上述違紀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將胡煜鐄老先生給予處分,并處罰款10萬元罰款。
二、對企業的危害及風險防范
1、此次《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被罰款主體是董事長胡煜鐄老先生本人,不屬于上市企業,不會對公司平時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2、胡煜鐄老先生此次受到行政處罰事宜,并不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第9.5.1條的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況。
3、企業特定的信息披露新聞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企業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聞媒體公布的公告為準,煩請廣大投資者謹慎理性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簿文檔
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13號)。
特此公告。
廣東省甘化科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本文地址: http://www.6185188.cn/Environmental_protection/13989.html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ICP備14076428號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